科学技术处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学校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3-01-11  作者:科技处  资料来源:本站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申请者:
       为做好学校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根据国家自科基金委《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2)81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请者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附件2)、《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附件3)、《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须知》(附件4)等相关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

    二、2013年度申请的几个主要新变化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3)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三、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
       201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四、请各学院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1)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2)组织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由申请人简述项目的意义、研究目标和内容、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人力组织等,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质量;对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全文反馈意见应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督促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对内容相近的项目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流,避免重复申请和内部竞争。
       (3)项目申请者需另外单独提交本人和项目组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学位证复印件,交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逐一审核,身份证复印件和学位证复印件由各二级单位存档,科技处将对二级学院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4)请二级学院科研秘书认真做好申请人资格审查(基金委ISIS系统网页可进行人员项目信息查询http://159.226.244.22/portal/psnsearch.asp)。按照《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申请规定》(附件5)严格掌握本单位项目申请人可以申报的项目类别,特别要统计本单位攻读在职研究生的人员。组织新进本单位工作或新获得学位的人员到人事处核实个人身份证号码、职称和学位情况。
       (5)收齐各项目申请人的《申请书》;督促各项目申请者认真填写好《湖南工业大学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6)、《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7)、《2013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8),与《关于报送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单位填写并盖章)》(附件9)填写后一并提交到科技处计划科。

    五、2013年度申请书的格式要求
       (1)本次申请必须使用2013新版申请书(以前版本系统不能导入),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请将老版本的申请书彻底删除后再安装,申请书正文部分严格参照所报项目的《撰写提纲》填写,《撰写提纲》为自动生成,所生成文字不要修改或删除。
       (2)需采用在线填写申请书的申请人请及时将姓名、拟申报项目类型和联系邮箱告知科技处计划科(联系电话:22183439),以获取用户名及密码、开通申请人资格、激活申请人身份。
       (3)申请者需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复印)一式2份,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版本号、内容一致。签名和盖章时特别注意:正确签名、清晰签名、同一人多份签名笔迹一致,严禁代替签名。外单位公章文字和外单位名称一致。
       (4)如申请书中有数学公式,请自行转换为PDF文档检查,如为乱码,则须将公式在纯英文状态下重新录入,直至转换后正常显示。

    六、与外单位合作申报事宜。
       2013年度拟与外单位合作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老师(对只有脱产研究生参与的项目不办理),请于2013年3月1日前携带存档申请书1份、签字盖章页3份到科技处办理章盖手续,每天下午下班前集中盖章一次。超期和资料不全者不予办理。
       
       七、学校受理截止日期为3月6日。
           联系人:刘志,罗学明
           湖工大科技处QQ群: 181386374(加入该群请告知单位和姓名)
                                             
                              科   技   处    
                              2013年1月5日


    附件1: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通知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附件3: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4: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须知  
    附件5: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申请规定  
    附件6:湖南工业大学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附件7: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附件8:2013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附件9:关于报送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单位填写并盖章)  
    附件10:2012年全国管理工作会报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2年申请与资助情况以及2013年资助政策调整    
    附件11: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专栏  
    附件1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  
    附件13:湖南工业大学学术规范条例(试行)(湖工大科字[2006]10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