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0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0-04-08  作者:科技处  资料来源:本站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一年一度的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足省情、发挥优势、体现特色,继续按照“创新引领、科技支撑、跨越发展、惠及民众”的要求,推进高校科学研究积极对接产业,主动服务我省“一化三基”和“两型社会”建设,重点支持在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与我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两型社会”建设密切相关的重大应用问题研究。
       二、主要立项范围
       2010年项目主要立项范围包括:与我省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相关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与我省“两型”社会建设相关的基础理论与重大应用问题研究;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有利于形成科研特色与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根据立项指导思想和主要立项范围,拟定了重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三、材料要求: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适用于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科学研究,不适用于教学教改和其它一般性的工作研究。重点、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一般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申请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申请情况汇总表和项目申请书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报送格式:申报书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申请情况汇总表以“单位”命名,发送到727162406@qq.com(自科)、546573310@ qq.com(社科)。
       四、我校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04月23日止,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五、申报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可从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处网站下载,采用旧表式申请的各类科研项目将不再受理。此次项目申请书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上交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六、重点项目申报条件:重点项目主要支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硕士学位点科研骨干,结合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把握科学前沿,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工作。并且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需到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进行科技查新,并提交相关查新报告。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其研究期限为3年。 
       七、优秀青年项目申报条件:主要支持青年科研骨干开展创新性研究,着眼于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的培养,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未曾主持过该类项目且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其研究期限为2-3年。 
       八、一般项目申报条件:申请人面向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副高以下(含副高)的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其研究期限为2年。 
       九、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每人主持和参与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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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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