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湖南工业大学关于报送2019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06-12  作者:  资料来源:   点击数:


    各项目负责人:

    2019年度,我校共获批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2项,项目批文见附件1(《关于下达2019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的通知》(湘基金委[2019]1号))。按照省基金办《关于报送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的通知》(附件2)要求,各2019年度获批立项的省自科基金项目负责人需要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中填写省自科基金项目任务书(系统网址:http://61.187.87.55/egrantweb/)。现就任务书填写的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任务书填写、审核流程如下图所示:

     

    2、任务书填写注意事项:

    1)项目任务书中研究进度及预期目标应与申请书中的相应内容一致;

    2)项目任务书中的考核指标应与申请书预期目标中的相关内容相吻合,不得减少预期指标。但如申报书中预期目标中某项指标为4-6,在任务书考核指标对应栏目可填4。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因申请经费与拨付经费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可做适当调整,但须附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报告说明原因;

    3)项目任务书中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同申请书中一致,如有成员变动,须办理项目变更程序;

    4)项目任务书中的“各方权力义务”,甲方为湖南省科技厅,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依托单位),丙方为项目推荐单位。其中杰青、面上、青年项目无丙方;联合基金项目的丙方为各市州科技局;

    5)项目批准经费,杰青、面上、青年项目及个别联合基金项目见附件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9]12号));株洲市联合基金项目株洲市拨付经费尚未确定,请各项目负责人留意后续通知;

    6)经费填写

    、杰青、面上、青年及有省拨经费的联合基金项目:

    项目任务书经费预算中的省级财政专项经费自筹经费均须从申请书中直接读取不能更改。因学校不再提供配套经费,自筹经费来源不可为:单位自有货币资金。经费预算中间接费用部分不能超过(直接费用-设备费)×30%,所有间接费用均可作为绩效支出。“各方权力义务”中省拨经费填入甲方(系统已固定),自筹经费填入乙方自筹,丙方填0

    Ⅱ、无省拨经费的联合基金项目:

    项目任务书经费预算中的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全部为0,市拨经费填入“自筹经费”列,来源为“其他财政拨款”。如市拨经费与申请经费不一致,要求按照“批复经费/申请经费”的比例填写。其中间接费用不能超过(直接费用-设备费)×30%,所有间接费用均可作为绩效支出。“各方权力义务”中甲方省拨经费为0,市拨经费数填入“丙方”,乙方填0

    7)学校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工大支行

    号:4305 0162 6136 0999 9999

     

    3、时间节点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61817:00前在系统中填写并提交项目任务书,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双面打印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杰青、面上、青年项目)/一式四份(株洲市联合基金项目),签名后于62517:00前提交到科技处项目科(科技楼426室)。

    科技处联 系 人:罗学明

    联系电话:22183437 

     

    附件1:关于下达2019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的通知(湘基金委[2019]1号)

    附件2:关于报送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附件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9]12号)

     

     

    科学技术处

    2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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