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19年6月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06-12  作者:  资料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文件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196月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结题范围

      12015年度及之前的尚未结题的项目须参加此次项目清理,具体要求见科技处网站:《关于清理到期未结题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20162017年度研究年限已到尚未结题的项目,原则上要求申请结题。

      32018年度的教育厅项目不在此次结题范围之内。

    2. 结题流程

      1、结题须在“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进行。打开系统,选择“结题人员登陆”,输入项目相关信息登录系统,完成结题材料的填写与上传。系统网址:

      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

      2、请项目负责人参照模板填写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和成果简介(附件123),并由学院组织专家组(副高职称及以上,5人,其中本校专家不超过2,且专家组组长须为外校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审核,形成验收意见(不可只填写通过验收、同意验收等),并填写在结题报告中,专家签名栏必须手写。

      3、通过专家组验收的项目主持人,请带有专家签名的结题报告到科技处盖章,将签名盖章页扫描后添加到结题报告电子版对应位置,然后在结题系统中录入结题数据,上传结题报告(签字盖章版)、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及相关成果附件(论文录用通知、书稿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成果),并提交。

      4、科技处将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推荐到教育厅。

    3. 时间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于62417:00前提交纸质结题材料1份(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和成果简介按顺序装订)到科技处项目科。

    4. 注意事项

      1、教育厅在系统中对各高校的结题材料进行复查,对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

      2、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每人限参与在研项目及新申报项目合计2项,请项目负责人按时结题。

       

      科技处联 系 人:罗学明

      联系电话:0731-22183437

       

      附件1:教育厅结题报告模板

      附件2:教育厅研究报告模板

      附件3:教育厅成果简介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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