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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株洲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04-26  作者:  资料来源:   点击数:

    http://kjj.zhuzhou.gov.cn/c10932/20200413/i1499417.html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株洲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3作者:信息来源: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7-2020年)》(湘政办发〔2017〕77号)、《株洲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株政办发〔2018〕16号)和《株洲市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年)》(株创城组〔2018〕1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支撑产业项目建设和温暖企业行动,现组织申报2020年株洲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成果转化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0年度株洲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成果转化项目共包括四个类别:科技重大专项、制造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社会发展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和市级创新创业平台。
      (一)科技重大专项
      重点支持湖南新能源汽车创新研究院建设,支持基于国内或世界前沿的先进技术及团队,1-2年内能够进入省部重大科技计划,能够形成支撑本市主导产业重大转型、引领国内新兴产业细分方向并带动产业快速发展的重大创新项目。
      由各县市区限额推荐,经市直相关部门初审、专家评估后,报市政府审定实施。
      (二)制造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1、初创型科技成果孵化:支持新注册的小微企业、新引进的高端人才团队开展科技成果、专利产业化。
      2、新兴产业工程化成果转化: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传统优势及新兴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和创新成果工程化、产业化。
      (三)社会发展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支持农业新技术研发和推广示范;支持节能环保工程化研究、应用,支持民生安全、科技与文化融合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等公共医疗技术研究、示范推广。
      (四)市级创新创业平台
      支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临床医疗示范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
      二、申报和推荐要求
      1、项目牵头单位应为在株洲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市级创新创业平台依托单位要求注册1年以上。
      2、项目牵头、参与单位均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与项目任务相适应的人员、财务和场地条件。
      3、科技重大专项和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牵头单位没有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且近两年未获得过市科技专项项目资金支持。
      三、政策性优先支持条款
      1、直接服务脱贫攻坚、重大疫情防控和社会发展焦点的企业和项目;
      2、省市“五个100”重大创新项目、“四新经济”企业;
      3、军民融合、复转军人创业或就业占比高的单位。
      四、申报、推荐和初审程序
      1、进入株洲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zhuzhou.gov.cn),点击进入“科技项目征集与管理平台”,申报单位已完成注册的直接登录;首次申报的点击注册后填报单位信息,待审核通过后再登录。
      2、申报单位根据当年研发活动内部立项情况,统筹分项完成科技项目备案;经市科技局主管科室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将成为单位研发经费归集、R&D统计和研发行为事后确认的重要依据。
      3、申报单位在通过备案审核的项目中,自主选择项目,填报拟申请计划类别的申报表,上传相关附件。
      4、项目牵头单位注册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在线审查,在信息系统中推荐合格项目,并将推荐项目汇总成表;在申报截止后一周内,联合行文报送至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5、市科技项目受理中心(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对项目进行在线形式审查,根据情况退回修改或不予受理。
      6、市科技局主管科室在线初审,确定进入专家评审的项目。
      五、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在推荐和受理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初审的项目,由牵头单位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简装成册,不另做封面,含相关附件),送市科技项目受理中心。
      2、共性附件材料:营业执照(企业) /事业单位法人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项目负责人(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项目真实性承诺书;根据单位及项目情况提供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含企业所得税科技类优惠事项备案表)及财务报表、主要外聘专家知情书、相关知识产权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六、申报时间
      单位研发项目网上备案常年开放,本年度研发项目当年11月30日前应完成备案,每年12月1日以后填报的列入下年度审核。
      2020年度株洲市创新型城市专项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七、联系方式
      (一)申报及系统咨询
      市科技项目受理中心:       0731-28687676
      申报系统相关咨询:       0731-28687612
      (二)专项业务咨询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0731-28687615
      科研条件与科技合作科:   0731-28687671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0731-28687609
      科技成果科:             0731-28687632
      (三)推荐及流程咨询
      市科技局规划监督科:     0731-28687607
      市财政局科技教育科:     0731-28681137
      (四)投诉受理
      市科技局机关党委:          0731-28687604


    附件:

    1、2020年株洲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2、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株洲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株洲市财政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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