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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株洲市“卓越工程师”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05-09  作者:  资料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有关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全市工程技术人才自主培养力度,稳步提高工程师的社会地位,助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铸造精品工程、“大国重器”,经市委人才办、市科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株洲市“卓越工程师”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对象

    中央在株注册企业、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民营企业

    以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团队)。已获得省级及以上“卓越工程师”

    称号的人员(团队)不再重复推荐。

    二、选树范围及名额

    本次在我市轨道交通、航空动力、先进硬质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等‘3+3+2’现代产业体系,13条优势产业链及其他重点企业中选树“卓越工程师”10名(其中基层一线岗位人员不少于5人)和“卓越工程师团队”3个。

    三、选树条件

    (一)“卓越工程师”选树条件:

    1.坚定爱党报国、为民造福的理想信念。具有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精神。

    2.创新争先、埋头苦干、精益求精、臻于卓越。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科学诚信素养高,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坚守职业道德和科技伦理。

    3.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一般从事工程技术工作3年以上。

    4.技术创新能力突出、善于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作为主要完成人在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先进水平或者行业领先水平的成果,成果已在重要工程项目或重点产业领域得到成功运用,对促进技术成果转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产生重大影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主要工程技术创新成果应在2013年之后取得。

    5.传承工程师精神,通过“传帮带”,培养其他工程技术人

    员成绩突出。

    6.突出敬业奉献,突出基层一线,聚焦事迹特别感人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先进典型。

    (二)“卓越工程师团队”选树条件:

    1.一般从事工程技术工作3年以上。

    2.团队结构稳定,分工明确。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总体规模不少于10人;拥有1-2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技术职务的技术带头人;半数以上成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备持续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工程实力居行业或领域前列,拥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4.围绕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等方面进行长期研发和工程实践后,取得重大原创性成果;或取得国内外先进水平或者行业领先水平的成果,成果已在重要工程项目或重点产业领域得到成功运用,对促进技术成果转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产生重大影响,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突出敬业奉献,突出团队协作,聚焦事迹特别感人的优秀工程技术团队先进典型。


    四、选树程序

    株洲市“卓越工程师”选树工作设遴选委员会。遴选委员会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选树日常工作。

    (一)单位申报

    1.各申报单位按照选树标准和条件,提交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团队)资料至推荐单位。

    2.推荐主体为各县市区科协、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等基层科协组织。

    (二)组织推荐

    1.企业、科研院所候选人(团队)由所属行政区域的县市区科协或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高校候选人(团队)由高校科协组织推荐。

    2.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集体研究确定的基础上,提出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

    3.同一位推荐对象只能有一个推荐单位,不得重复推荐。

    (三)资格审查

    遴选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各推荐单位递交的推荐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核。

    (四)组织评审

    遴选委员会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提出拟选树建议名单,报市科协党组审定。

    (五)考察公示
       1.遴选委员会对拟选树人选进行考察(个人考察材料含政治品格、学风道德、廉洁自律、生活作风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2.考察结果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审定后,确定选树对象名单。

    3.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选树名单。

    五、激励措施

    对入选的“卓越工程师”及“卓越工程师团队”主要负责人,可参照株洲市高层次D类人才提供为期3年的配套服务。

    六、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个人(团队)综合材料(800字左右)和附件资料三部分,A4纸打印,合装成册,一式5份。申报书中没有字数限制的栏目纸面不够可另附页。申报书和附件于左侧装订成册。推荐单位填列的汇总表单独打印。

    (二)报送时间及地址。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8:00。报送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鼎诚大厦14楼C座1406室,联系人:刘菊芳、陈璇,联系电话:0731-22872151。

    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及综合材料Word版本,附件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22392978@qq.com。

    七、相关要求

    (一)精心部署安排。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2024年株洲市“卓越工程师”推荐工作,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二)严把人选质量。申报单位须对所申报对象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科研诚信、学风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严格把关,并对申报对象推荐材料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进行审核,确保申报对象的质量。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对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   附件1+2024年株洲市“卓越工程师”候选人申报表.docx

              2.   附件2+2024年株洲市“卓越工程师”候选团队申报表.docx

              3.   附件3 2024年株洲市“卓越工程师”候选人(团队)申报附件材料清单.docx

              4.   附件4+2024年株洲市“卓越工程师”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



    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株洲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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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择优推荐,原则上每个学院每类别最多推荐1项。

    请学院于5月14日17:00前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材料纸质档到科学技术处项目科(崇德楼428室),电子档请发送至:ivy@hut.edu.cn 。

    联  系  人:兰莉

    联系电话:2218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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