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科室:项目科(崇德楼428室)
联 系 人:周娜
联系电话:0731-22183017
1、科研经费拨付方式:
(1)指标文
此方式主要为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由上级政府部门以经费指标文件形式集中拨付,如湖南省科技厅科研项目经费、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经费。
(2)银行存款
此方式主要为横向项目、部分纵向科研项目,由科研项目立项单位,直接支付到学校的专用存款账户,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株洲市科技项目(含株洲市拨款的“湖南省自然科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等。
2、经费查询与认领
(1)科研经费拨付方式为“指标文”
由科技处工作人员到财务处签字认领,并通知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经费到账情况。
(2)科研经费拨付方式为“银行存款”
集中拨付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由科技处工作人员到财务处签字认领,并通知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经费到账情况。
非集中拨付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含参与其他单位的纵向科研项目拨付经费)、横向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收入管理科(崇德楼101室)查询并确认后,领取加盖财务处收费专用章的《网上银行电子回执》,再将《网上银行电子回执》交至科技处项目科。
3、发票、回执等财务凭证开具
(1)如科研项目经费拨付单位,需要开具发票、回执等财务凭证,请项目负责人在财务处收入管理科(崇德楼101室)领取《网上银行电子回执》时开具。
(2)财务开具发票需要提供对方开票信息,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须提供对方营业执照。
(3)已认定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的横向项目经费到账后,凭《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书》去财务处收入管理科(崇德楼101室)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时,技术交易金额部分可免开票税点。技术合同认定流程请参见:《办事流程:技术合同认定》。
4、预算填报(须在校园网登录进行操作)
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财务处网站:依次点击“网上报账平台→科研专项申报平台→预算申报(第一笔到账)/预算追加(同一项目非第一笔到账)→申报表用户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科研专项申报平台”预算填报操作流程》。
依据《湖南工业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湖工大政字[2022]73号)、《湖南工业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湖工大政字[2022]72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7月8日起,纵向科研经费学校统一按其到账总经费减去外拨经费后的5%提取管理费、横向科研经费学校统一按其到账总经费减去外拨经费后的2%提取管理费,由学校统筹用于科研管理和其他科研相关工作。
5、部门审核:
由科技处工作人员进行预算的部门审核。如有填报错误,会联系并退回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直至审核无误。
6、财务审核
由财务处工作人员进行财务审核。审核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即可在“网上报账平台”进行经费报销。
附注:
科研经费到账开具增值税专票和普票(专票、普票相同)的计税方法:
不含增值税的金额=银行到账金额/1.03(增值税税率为3%)
科研经费中应扣除以下四项税费:
1﹑增值税税额=不含增值税的金额×3%
2﹑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税额×7%
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税额×2%
应扣除的税费(含以上四种税费)=银行到账金额/1.03×3%×1.12
另有近似计算方法如下:
以到账金额计算合计税额的近似税率为:3.262%
近似计算应扣除的税费(含以上四种税费)为:银行到账金额×3.262%
项目实际入账金额=银行到账金额-应扣除的税费-学校提取的管理费
附件:“科研专项申报平台”预算填报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