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源君经常会在后台收到大量的实务问题,多数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还有部分是对已出台的规定文件理解不到位的问题。今天,动源君将归集分类相关问题,并制作成手册供各位锐粉参考,具体参照相关文件和各单位出台的相应规定执行。另外,为了方便各位锐粉即时与编辑部交流,可采用下面两种方式:一是关注文末的动源君微信号,加入500人的大群交流;二是在自定义菜单找到咨询答疑,通过分答提问。
1、我们承担工信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项目,有一笔翻译费,可以在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中支出吗?还是从管理费中支出?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查新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您提到的这笔支出可以从信息传播费中列支。
2、课题经费中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的支出,账务处理时扣缴的税金可以从课题经费中支出吗?
可以。包括社会保障费也可以。专家咨询费的发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编列专家咨询费预算时,可将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编列在内。
3、科研活动中,如果参加了一个培训,培训费应该在项目(课题)哪个科目里进行报销,设计费、管理费还是知识产权事务费?
不是项目主管单位组织的培训费应该在间接经费中支付,如果是项目管理部门组织本项目的培训产生的费用应该在差旅费中列支,因为项目主管单位组织的培训一般是不收费的。
4、差旅费通过一些商旅平台预定,商旅平台按月提供预定账单明细,公司一次性付费。公司按照员工提交项目的报销明细,要求商旅平台按月汇总开具一张发票,这样在财务验收时认可吗?
汇总一张发票是可以的。但最好后面要列有清单,如果可以打出电子票更好。特别是出差人,出差地点等信息要明晰,另外,出差地必须能体现与项目的相关性。
5、重点研发计划费用中的测试化验加工费可否以技术合同的方式与测试进行委托,发票可否开技术合作费,或者无发票,按照技术合作合同来拨款,测试单位的资质和测试报告都齐全?
建议所签定的合同最好是技术服务合同而不是技术合作合同。同时,除开具发票外,还应提供税务发票。不能以拨款的形式来委托,对方除资质外,需提供测报告,不能是非研究性报告。
6、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的费用,到别的城市参加会议的费用是从差旅费中支出,还是会议费中支出?
在中办发50号文中,已将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列在一项科目中,具体到费用中还是应从差旅费中列支。
7、在项目成果中列了研究生培养,那么在项目经费中可否列支研究生培养费等费用,如果可以在哪个科目中列支?
在中央财政科研经费中,只允许在劳务费中列支研究生、博士后等人员的劳务费,至于研究生培养费是不能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否则最终还要在审计时核减掉。
8、我们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专项的一个子课题,期间组织咨询会邀请了课题和总项目单位的专家参加会议,能给他们开专家咨询费吗?
专家咨询费是指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同时规定,项目(课题)组内的人员不得相互领取专家咨询费。
9、我们牵头一个863课题收到了一个验收结论书。结论中说可以保留使用结余资金2年,作为原课题牵头单位,需要对子课题单位的结余经费负管理责任吗?
目前对于结余经费的管理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按照科技部的管理办法规定,结余经费要求课题承担单位承担法人责任,出台结余经费管理办法。如果原来的合作单位也是独立的法人单位,那么由该单位制定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承担法人责任。
10、我们在申报重点专项时,有的人员没有列到项目人员中,但现在一起出差参与到工作中了,他们的差旅费可以在项目中支出了吗?
目前在项目预申报时只列出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人员,在正式申报时单位可补充一下其他人员,审计时给事务所就行。
11、多个承担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间接费用如何分配?
间接费用按课题统一核定,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在核定的间接费用总额基础上,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进行分解,协商提出分配方案,在课题预算(书)中明确,并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间接费用分别纳入课题承担单位与课题合作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课题承担单位与课题合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强化间接费用的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间接费用中的绩效支出,应当由所在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统筹安排,提升科研人员工作绩效水平。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取消了绩效支出比例限制)。
课题承担单位与课题合作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课题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如无预算列支大量的办公用品支出、水电气暖、汽油费、电话费、餐费等。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应建立项目(课题)支出审批制度,明确支出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明确经办人、项目(课题)负责人、授权批准人、审核(复核)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项目(课题)执行中应严格遵守单位所建立的审批制度,经办人、项目负责人、授权批准人、财务人员应按规定履行职责。
(1)课题承担单位应通过管理系统据实填写财务决算报告,上报项目承担单位。课题财务决算报告应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并认真编写决算编制说明,全面分析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由课题承担单位汇总所有承担单位收支情况后填写。
(2)项目组织/承担(牵头)单位通过管理系统组织审核课题决算报告,并汇总完成项目报表,审核通过后正式上报。项目组织/承担(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各课题年度决算的编报工作,负责审核、汇总各课题经费落实及支出情况,要及时掌握课题进展,了解课题预算执行情况。
(3)项目审核通过后,课题承担单位打印相关纸质材料,签章完备报送项目组织/承担(牵头)单位,项目组织/承担(牵头)单位对课题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打印项目材料,按项目课题顺序装订,签章后报送科技部。
(4)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课题,当年可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报表中编制反映。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将作为后续年度拨款,以及课题中期财务检查、结题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目前,科研项目中的大部分科目预算调剂权已下放给承担单位,然而,作为科研项目资金支出重要组成部分设备费支出预算调剂权仍未放开,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点原因:
(1)经批复的预算书已对项目研究所需设备进行了合理的匹配和科学的论证,同时设备不同于材料,使用周期较长。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主要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等未发生大的调整的情况下,由于需要购置设备品种一般发生大的变化,从而导致突破设备费预算的情况发生的几率较小。
(2)同时,科研项目专项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是在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下,给予单位开展科研活动的补偿和资助,具有特定用途,大规模预算外购置或购置通用设备等是不在科研项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
(3)设备费预算调调剂权未下放,严控购置设备支出,也是鼓励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避免闲置浪费的需要。
中办发[2016]50号文规定的间接费用核定比例是以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为标准确定间接费用数额,也是出于上述几点考虑做出的。
设备费支出之所以区分为购置设备费和试制设备费,是因为在科研项目研究中鼓励技术创新,鼓励进行设备试制,原则上购置设备费可以调整为试制设备费,试制设备费不允许调整为购置设备费。
17、营改增后,项目经费购置设备,资产是以不含税计价还是以全额计价?
如果不选择抵扣,则可以设备含税价全额计入支出,但如申报进项税额抵扣,则支出中就不含税金部分,也就是说按不含税价记入设备费支出。
18、材料购买时发生的差旅支出是否可以列入材料费?
材料采购过程中发生必要的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运输费是指在卖方不负担运输时由第三方负担运输时产生的费用,装卸费是指大宗物资在装卸时产生的付给专门装卸公司的费用,整理费是指材料在入库前的必要挑选、整理费用;差旅费不应包含在内。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如果不选择抵扣,则可以按材料含税价全额计入支出,但如申报进项税额抵扣,则支出中就不含税金部分,也就是按照不含税价记入材料费支出。
对于企业而言,课题组购入的科研材料一般要纳入企业存货管理系统实行出入库统一管理,故课题组领用材料时一般应执行企业制订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企业存货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移动平均法。课题材料费支出金额应按存货发出计价方法计算的材料单价、实际领用数量确定。
21、请问国家重大专项中间接费用作为奖励发放,有没有比例限制,发放的原则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另外,有些人员未在研究人员名单中,但为项目研究做出了贡献,请问可否用间接费用发放?
首先要看是哪一年的专项,如果专项仍在执行中,可参照中办发〔2016〕50号文和财科教〔2017〕74号来执行,人员绩效不受比例限制,按单位的间接费用管理规定执行即可,发给谁,怎么发都由单位自主安排。
22、国拨资金未到位,我们先从公司自有资金中列支了会议费,待国拨经费到位再从自有账户转到专用账户,这样违规吗?
目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经费直接拨付到单位的基本账户,不存在转户的问题,课题支出的账务同样不存在转户的问题,只要不出现调账就可以,资金的垫支只体现在银行之间的转账,单位的支出账不会体现,没有问题。
23、我公司承担公益性行业专项(A项目)今年通过验收并结题,结余资金100万,在账务上该如何处理?
是采用借:递延收益-A项目100万 贷:营业外收入100万,还是新立B项目,借:递延效益—项目100万,贷:递延收益-B项目100万
项目结余资金是不可以作为利润来记账的,结余资金自接到验收通过通知后,没有不诚信记录的,可以在次年1月1日起两年内用于科研项目的直接费用,未支出部分通过原渠道退回,怎么使用按本单位的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目前有单位通过新立项的方式进行管理,因此,你说的第二种账务处理办理可以。
24、请问临时聘用专家协助科研任务三天支付劳务费2800元超标吗?劳务费有标准吗?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28号)对专家咨询费的标准作了调整,按照新的标准具备高级职称的三天最高可以达到6000元,第一天2400元,第二天2400元,第三天1200元,具体可参看锐动源刚推送的掌上手册一文。
25、企业参与国家重大专项项目,其中材料费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
文件没有明确材料费是否可以抵扣税款,研发支出耗用的材料不属于生产性耗用材料,因此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务在检查时,可能会对抵扣提出质疑。
26、我单位是科研院所,先申请到省上一笔科研经费,单位管理费有50万,想先把管理费扣出来,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呢?
各个省市都有自己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但大体上都与中办发〔2016〕50号文相对应,从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角度讲,没有管理费这一提法,只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是可以一次性转账到单位自主使用,但省里的经费一方面要看各省的规定,另一方面可咨询政策的制订部门。
27、我单位发生一个问题,项目终止程序已完成,经过审计后转账结余需要退还,但合作单位经营困难无法退还专项经费,这事应该如何处理?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按照规定,项目因不可抗因素终止,应该将剩余的经费及设备、材料变价收入原渠道退回财政,因企业经营困难不能退还没有道理,因为专项资金要求专款专用,如果不能追回,说明原来的资金管理出现了问题,你们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有追回的义务。
28、我们是私企,承担了十二五水专项课题里面的一个子课题任务,最近我们针对任务示范工程召开了一个专家咨询会,请问课题财务验收时需提供哪些财务文件?
请先学习一下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75号),财务验收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财务验收报告,课题财务审计报告,各项财务制度,设置购置对照表,大额材料的合同和测试合同,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发放凭证复印件,应付未付款的支出凭证和计划等。
29、我们单位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参与了基本一项目,但实际承担为集团公司下属了子公司,我们可以将经费转拨给下属子公司吗?
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113号)办法,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在收到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拨款后应及时按照任务书转拨给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对外拨款经费的审核,从源头杜绝预算外单位拨款和超预算拨款,你提到的这种情况,如果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应按照程序申报,如果不是独立法人,可直接使用。
30、高校或研究院所给研究生发放的生活补贴可否在科研经费中列支,如果可以应在哪个科目列支?
劳务费的开支范围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开支。劳务费预算应据实编制,不设比例限制。因此,你说的补助可根据研究生的实际工作时长在劳务费列支。
31、国拨费用中的绩效费用应该如何支出,在课题验收时是如何审计的,我们是企业?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明确,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项目承担单位在统筹安排间接费用时,要处理好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绩效支出安排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
需要指出的是,间接经费中绩效支出怎么支付还是要看项目承担单位怎么规定的,中办发〔2016〕50号明确,间接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管理,只要你们单位有自己的规定,按照规定发放即可,审计时提供单位间接经费管理规定给会计师事务所即可。
32、请问“十二五”期间的863课题,科研绩效支出超过预算数,但不超过间接费可以吗?单位扣除管理费后还有剩余,用作激励课题组,课题组发放绩效。
首先要看课题执行周期结题日?如果是2015年结束的课题,按照老办法执行;如果是2016年底结束的课题可以按照中办发〔2016〕50号执行,间接经费总额没有超过,可用于发放绩效,审计时如有异议可提交中办发〔2016〕50号文件供会计师事务所参考。
33、请问项目组成员为了发表论文而向某专业会议的会议组织者支付了会议注册费但实际并没有去参加会议,这种会议注册费可以在科研经费中开支吗?如果可以的话它属于差旅费或国际交流费还是其他费用?请问项目组成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内或国外的专业学会、协会,其会员费可以在课题费中报销吗?如果可以的话应该列支在哪个费用类别下?
这里面需要指出的是如果项目属于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以上费用是不能在相关科目中列支的,否则很有可能在最后审计时被核减。
34、我单位的野外调查的专项课题,想给野外调查人员补助少量野外通讯费,行吗?能够怎么补助?
原则上这不属于专用通讯费,审计风险很大,原因是职工工资里面发了电话补贴,建议从其他资金渠道解决,如果预算里面有可以购置。
35、我们是课题的承担单位,我们从课题牵头单位租赁了房产,用于课题科研,课题牵头单位给我们开具租赁费发票,我们可以列支在管理费项目吗?
原则上你们属于项目关联单位,尽量避免出现关联性交易。如果是实验场地租赁可以放在其他费用,如果属于办公场所租赁可以在间接费用中列支。
36、我们团队正在准备正式申报的预算申报书,请问是否需要对自筹经费部分做明确的预算,并且将他们分解到各个子课题中,在预算说明中怎么说明才好。
国科资【2017】261号文规定,对于有配套资金要求的,不再要求单位在申请预算时提供配套资金来源证明文件,而是在签订正式任务书时作为附件,进一步简化预算申报手续。
进入答辩阶段按照要求要提供预算,预算中包含多渠道预算,如果指南要求有地方配套及单位自筹的要既有金额数也要提供预算说明,自筹经费由多个单位分别承担的要按照单位及课题分解。
建议:按照指南要求自筹经费额度提交预算,新的管理办法规定同一个科目可以分别预算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但是要详细说明原因,动源君建议你的预算说明前半部分全部是专项经费说明,后半部分才是自筹经费说明,免得核减专项经费时混淆了,因为预算评估一般只是对专项经费核减。
37、请问中办发(2016)50号适用所有的纵向项目,还是只适用国家财政部或科技部等中央和部级单位拔款的项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的适用范围是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目前国家科技计划共支持五类计划:一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二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三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四是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五是基地和人才专项。其次,部分社科类项目也参照了50号。因此,请根据具体的项目来确定适合性。
项目号以502开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号以501开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号以506/206开头——“双一流”建设专项;项目号以511开头——基建专项;项目号以512开头——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号以621开头——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项目号以623开头——高技术研究;项目号以629开头——青年千人、万人计划专项。(据中南大学计财处公号回答)
中办发(2016)50号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在统筹安排间接费用时,要处理好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绩效支出安排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这就要求各单位要制订相应的绩效支出管理办法,列明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发放标准。比如北京28条规定,实行工资总额管理的承担单位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编制内有工资性收入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一次性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的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40、课题经费中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的支出,账务处理时扣缴的税金可以从课题经费中支出吗?
可以。包括社会保障费也可以。专家咨询费的发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编列专家咨询费预算时,可将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编列在内。
41、自筹资金的来源有明确规定吗?如果使用本单位的其他项目资金来进行配套这样可以吗?
目前,国家的科技计划的主体主要为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如果是大学和科研院所承担的科研项目一般不要求配套资金,如果是以上类型是不允许用其他项目资金来做配套的,但横向课题的结余可以。如果是企业,就相当于使用自有资金来配套,这样当然可以。
42、项目承担单位可以将承担的任务转由协作单位来完成吗?而且目前承担单位的专项资金并未下拨给协作单位,是由协作单位垫支,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反映问题,且垫支部分是否受认可?
首先要明确你们在项目中的角色是什么,前期动源君曾专门分析过外协费用的使用范围,比如在外协活动中必须对合作单位进行能力和资质审查,项目负责人必须承诺与协作单位不得有任何违法利益关联,拨付时必须按照任务节点进行,对于向非合作单位的外拨,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被委托单位的计划进度、任务完成情况等情况符合技术合同约定的证明材料。如果是课题参与单位,根据任务需求,在立项时应分配相应的经费,不要出现垫支,否则在验收时就会出现违规拨款的问题。
43、重大专项材料费的材料包括设备加工的原材料,还有自己单位所需要的材料?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材料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由于消耗各种必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而发生的采购、运输、装卸和整理等费用。因此,无论是设备加工的原材料还是自己单位所需要的材料,只要符合规定都属于必需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范围。
44、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企业作为参与单位(非项目也不是课题牵头承担单位,仅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但企业法人是专项申报指南的编写组专家,这种情况可以吗?
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发布的指南对限项的要求来看,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但没有规定单位不能作为参与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因此,只要该专家不参与课题申报,应该是可以的。
4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牵头承担单位不是同一单位可以吗?注意不是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承担单位,也就是说,课题负责人不是课题负责单位的?
指南要求,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牵头承担单位可以不是同一单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成为重要的主角,除了主抓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外,还要汇集社会资源,确保项目实施所需要的配套条件,资金和人员等及时、全面的落实到位,为科研活动开展提供有利条件。
46、请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截止时间是指项目申报单位的截止时间,还是推荐单位也要在这个时间审核通过?
在预申报系统中有对状态的显示,比如填写中,申报人已提交,单位管理员审核中,管理员已提交,渠道单位审核中,渠道部门已提交,专业机构审核中等,因此,对于申报单位而言受理截止时间指的受理的最后时间,并非渠道单位最终审核的时间,另外,即使到了形式审查阶段,如非技术方向或更改项目申报单位或课题负责人等,是允许补充材料的。
47、其他单位普通技术人员协助本单位的课题工作(非课题组参加人员)给予一定的补助,这个补助可否从劳务费列支,因为该人员有固定收入,但要走专家咨询费也未必合适,因为部分技术人员不见得有职称?
原则上这种情况属于兼职,目前从文件上看,在单位允许的情况下,科研人员可以到企业兼职,在避免知识产权发生纠纷的情况下,可以在劳务费中列支。另外,既然是技术人员如果要支取咨询费就需要满足职称的要求。
48、预算编制的时候,没有预测到某个项目,因此,设备没在预算中列出,现在项目要启动了,设备因没有预算无法采购,年中追加预算或预算调整时,可以再补么?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113号)规定,中央财政资金总概算一般不予调整。重点专项任务目标发生重大变化等导致中央财政资金总概算确需调整的,专业机构在履行相关任务调整审批程序后,提出调整申请,经科技部审核后,按程序报财政部审批。总概算不变,重点专项年度间重大任务调整等导致年度概算需要调整的,由专业机构提出申请,经科技部审核后,按程序报财政部审批。课题预算总额不变,设备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的预算一般不予调增,需调减用于课题其他直接支出的,可按上述程序办理调剂审批手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增的,由项目(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同意后,报专业机构批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执行中改变预算意味着间接费用的比例也要调整,难度还是比较大的。
49、营改增后,项目经费购置设备,资产是以不含税计价还是以全额计价?
如果不选择抵扣,则可以设备含税价全额计入支出,但如申报进项税额抵扣,则支出中就不含税金部分,也就是说按不含税价记入设备费支出。
50、材料购买时发生的差旅支出是否可以列入材料费?
材料采购过程中发生必要的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运输费是指在卖方不负担运输时由第三方负担运输时产生的费用,装卸费是指大宗物资在装卸时产生的付给专门装卸公司的费用,整理费是指材料在入库前的必要挑选、整理费用;因此,差旅费不应包含在内。
51、后补助企业在使用国拨经费时,是否有规定劳务费、差旅费等费用可以从国拨经费中支出,据说2016年之前的文件规定说不可以,现在文件是如何规定的?
预算在国拨经费中就可以,如果原预算经费是自筹的话,还是应在自筹解决,之前也未规定不能从国拨经费中支出,只是后补助一般只预付30%,70%需要企业垫支。
不同的计划对间接费用的要求不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只评审直接费用,根据直接费用再计算间接费用,一般会按最高来核定。而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是按年度打包来核定间接费用,因此,只要不超过标准就没有问题。
53、请问发放劳务费时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吗?已经在劳务费发放表上有身份证号了。
这个要根据单位的自身规定了,审计验收时,一般也没提出要求复印件。
54、请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的专家咨询费可以通过与专家签署长期合同方式支出吗?
去年新发布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规定,第一天,第二天按以下标准执行,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税后),第三天及以后按50%执行。因此,建议按规定执行。
55、承担单位拨付合作单位经费是否需要开正式发票?
根据文件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取得具有横向资金分配权部门(包括投资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等)拨付的基本建设投资、科研课题经费等,形成本单位收入的,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转拨下级单位或其他相关指定合作单位的,属于暂收代收性质,可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为企业的,虽然单位性质不同,但资金性质相同,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单独核算要求是基于科研项目经费性质特殊而提出的。科研专项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性资金,是纳税人的钱,纳税人有权了解资金的流向、支出结构和使用效果,如果不能做到单独核算,则无从下手。同时单独核算是项目承担单位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履行法人责任,减轻科技人员负担的基本要求。单独核算的基本要求为: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同时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都能实现单独核算。
57、材料购买时发生的差旅支出是否可以列入材料费?
材料采购过程中发生必要的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运输费是指在卖方不负担运输时由第三方负担运输时产生的费用,装卸费是指大宗物资在装卸时产生的付给专门装卸公司的费用,整理费是指材料在入库前的必要挑选、整理费用;差旅费不应包含在内。
项目(课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可以支付相关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费。内部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是指在课题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统一会计制度控制下,实行内部经济核算和独立计算盈亏的单位。
若不是内部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不能列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但测试化验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可在相应科目列支(如设备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等)。
项目承担单位要制订内部管理办法,规范会议费报销。会议费报销时一般应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会议场所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60、聘请海外专家来华的咨询费的支付方式有何规定,按什么标准来结算,这些专家没有国内的职称怎么办?
聘请海外专家来华的咨询费用可凭劳务(咨询费)发放表作为报销凭证,应注明劳务(咨询)的内容、时间,针对海外专家情况建议对相关费用发放表增加所在国别、机构名称、护照号、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并建议对上述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通常情况下,支付海外专家的劳务费标准应当与国内同等水平人员的标准相一致。
61、科研报账的时候,公司给我开票,应税项目称某种基因敲进小鼠,税率6%,这个算材料费还是测试计算分析费?
材料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问题,可以列支为材料费成本。
62、科研项目中邀请技术专家前来指导工作,专家发生的住宿是在差旅费中列支吗?入账需要哪些财务单据。
可以在差旅费中列支,需要的资料主要是会议邀请函、会议通知、纪要以及发放咨询费的凭证都可以作为列支的依据。
63、请问在科技经费专项资金购买设备、材料等支出产生的汇款手续费应计入哪个科目?
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对各个项目的开支范围都有界定,这笔费用可放在间接费用作为管理费用支出。
前面提到过,不同的计划对间接费用的要求不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只评审直接费用,根据直接费用再计算间接费用,一般会按年度平均来核定拨付,核定的比例是直接费用减去设备购置费后的20%,拨款比例是间接费用总额除以项目执行期。
65、请问在项目验收时,测试化验加工费除了提供发票和检测清单外,还用提供每次的分析测试报告吗?
66、请教一下,有个财政部科研专项,主要任务是软件开发,单位机房的运维费用能不能从间接费用中支出?
间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机房的运维费用尽管没有列在这个范围内但也可以间接费用中列支。中办发【2016】50号文提出,各单位应制定间接费用的管理办法,建议贵单位先完善一下这个办法,这样就有依据了。
67、纵向经费到校后,可以拆分经费吗?就是项目负责人把钱分给其他校内成员。
建议项目负责人要与其他成员签订内部任务分配和预算安排协议,同时对每位校内成员的经费,财务要单独核算。目前来讲,纵向经费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要根据任务的需要来,人员应为课题组内成员。
68、结题审计结束后,其他部门是否还会对该项目进行审计?
由于科研项目资金属于财政资金,根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原则,有可能在本项目结束后,其他部门(如:财政部、审计署等)会对本项目进行专项检查,请项目执行单位妥善保存项目资料。
69、拨付合作单位经费没有按照预算足额拨付或者变更单位会影响课题验收吗?
根据国家科技计划资金管理办法,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为不得通过财务验收的行为之一,如调整合作单位经费预算或变更合作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可能会给验收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对材料费审计时一般应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材料采购发票、采购清单、入库单、出库单或领用单等资料,对于大宗及贵重材料还应提供采购合同、招投标资料等以确定材料费支出的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审计过程中,要结合被审计单位对材料的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审计人员对该课题审计风险的判断来确定是否完整获取上述资料。
71、申报重点研发计划间接费用中参与单位可否超比例?项目及单个课题的不超比例。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结合承担单位信用情况,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课题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课题中有多个单位的,间接费用在总额范围内由课题承担单位与参与单位协商分配。承担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资金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72、企业自筹的部分中,间接经费的划分有比例限制吗?还是也按照政策中的计算公式?
首先政策中指的比例限制是指使用中央财政经费。企业自筹经费一般用于直接费用,提取间接费用由单位自行制定相应的规定。
7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验收流程先项目单位组织开展课题任务验收,再进行项目任务验收和项目财务验收。问题是对课题验收时不用对课题进行财务验收吗?还是统一项目验收时再进行项目统一审计和项目财务验收?课题财务验收审计时依据是以课题任务书中预算说明为主,还是以项目预算书为主?如果他们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如何处理?
前期,科技部印发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范(试行)》提出,项目下各课题实施期满后,由项目牵头单位组织对课题任务开展验收工作,同时规定,在完成课题任务验收的基础上开展项目任务验收。目前,财务验收的细则还未出台。
一般情况下,课题财务验收应该由项目牵头单位组织完成,课题验收都是课题组自己委托事务所进行财务验收。课题验收肯定是课题任务书为准。如果不一致了,那就按照预算管理权限进行区分,能自己调整的就自己调整,不能自己调整的就按程序报批。
74、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中,在仪器设备购置费中,用自筹经费购买的单价大于10万元的仪器需要提供3家以上的报价单吗?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主要规范的是中央财政安排的重点研发计划资金,其他来源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和相关资金提供方的具体要求编列。
75、报销时车票费丢了是否可以打印订票凭证作为报销单据,在专项的差旅费中支出是否可以,审计有问题吗?公司认为可以报销。
车票丢失的情况下如何报销一般单位的内控制度都有规定,重点是确保真实性,审计时做好沟通。
76、设备购置费,大于50万的是否要走招标程序?如果招标结果不是任务计书的中标方,如果处理?大于50万的设备试制也要走这个程序吗?
大于50万的设备购置是否招标,国家办法中没有硬性规定,要看个各单位内控制度和采购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据了解,国有企事业单位一般来说大于50万的设备要招标;大于100万要走联合评议。其次,中标的设备供应商与预算书不一致,按中标商执行,但要走预算调整备案程序,中标的设备规格、型号等与预算不一致要走预算调整流程,中标的设备购置价高于预算,要走重大预算调整流程
77、参与课题出差时,需要保留哪些凭证,履行哪些手序,财务验收时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首先单位要制定课题出差管理办法,包括住宿、乘坐交通工具,伙食费公杂费的补贴标准,如果是中央级科研院所,大学出差的标准由承担单位结合区域和单位实际制定的标准可以高于财政标准,其他类型单位可参照财政标准。课题研究任务需要出差需要主要是以下材料:出差申请报告及负责人审批意见,报销的时候需要乘坐交通工具的发票,住宿发票。如果因科学考察到偏远地区出差不能取得住宿发票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费用说明,根据规定发放的出差交通伙食补贴可根据出差天数发放。验收的时候也是按照以上要求备查。
78、企业参与国家重大专项时,涉及到相关设备维修保养方面的支出,应列入哪些经费?
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所需发生的设备维修维护费用,属于间接性费用,放在间接经验支出。
79、项目申报时所要提供的材料中,所需要提供的配套资金证明,什么要求,如何提供?
新的预算编报指南,进一步简化了预算编报要求,减轻预算编制负担。只要求对单位支撑条件和课题预算支出情况进行说明,取消了对单位经费安排和其他来源经费情况的说明。对于有配套资金要求的,不再要求单位在申请预算时提供配套资金来源证明文件,而是在签订正式任务书时作为附件提供。
80、同一个项目申请,比如王老师是项目负责人,那他是否可以作为一般参与人同时参与这个项目中的一个课题。
指南规定,在同一个项目申请中,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81、设备购置品牌不变,预算型号已停产或参数满足不了研究的需求,能否在价格不调增的基础上,变更型号(整体功能不变),如果可以,由哪个部门审批?
课题预算总额不变,设备费一般不予调增,需调减课题负责人可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课题承担单位批准,报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备案。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增的,由项目(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同意后,报专业机构批准。具体到这种情况,可参照上述程序办理,在结题审计时提交审计部门即可。
82、公司参与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课题任务需要出差时,住宿费和交通费按什么标准执行,餐费可以报销吗?按什么标准执行。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差旅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应当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因此,建议你公司制定相应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3、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调剂,是只能在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者之间调剂,还是能同其他直接费用相互调剂?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课题)预算总额不变,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其他费用等预算如需调剂,由项目(课题)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项目(课题)牵头承担单位审批。但如果是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是不能在直接费用中调剂的。
84、按照最新的政府补助管理办法,如收到政府补贴是补助科研课题的经费支出,是不是可以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且与企业的日常活动不相关,收到的当期列营业外收入。
企业收到政府补贴的财政科研课题经费时应在递延收益核算,发生费用后按照实际支出额结转至营业外收入。
85、重点专项预算申报阶段,是否可以列支人员工资,如果可以列支,在哪里列支?
在固定收入的人员工资不可以在课题费用中列支,如是临时聘用人员,需要签署用工协议或通过人力资源公司代管的人员,可以在劳务费中列支。
86、请问出国人员不是课题任务书的人员,但是课题承担单位的人员,可以在国际合作交流费中支出吗?
出国费用都是在任务合同书中人员使用,任何在合同书以外的人员,如果确实参与了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工作,确有出国的必要,应首先按照调增程序办理,即先做人员调增,然后按预算调整程序办理即可。
87、在给其他子课题单位拨款时,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是分开拨付还是一起拨付?
专项机构在给各单位拨款时都有相应的拨款通知,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原则上是分开拨付的,如果工作量比较大,可注明各个单位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金额,以免下拨单位分不清楚经费的性质,导致出现问题。也可以做一个拨款通知。
88、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规定,院士等知名专家的咨询费标准可上浮50%,请问院士候选人算知名专家吗?
个人理解在本领域学术水平、知名度较高的人员就可以界定为知名专家。
出国费用的报销范围可按财行【2013】516号文即《因公临时出国费用管理办法》执行。
90、项目邮寄工具或配件到外地使用产生的邮寄费应该在哪个课目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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