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科规财〔
2017
〕
2
号
省直有关单位
,
各市州和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
在湘部属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各金融机构
,
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属新型研发机构
,
全省性科技行业协会:
省科技重大专项是聚焦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
,
瞄准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民生公益技术等重大技术瓶颈,预期能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创新计划重大项目
,
旨在促进区域特色产业发展、行业技术进步,辐射带动就近配套、集群发展
,
推进科技创新整体跃升。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
2017
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科发
〔
2017
〕
28
号
)要求
,
为做好
2017
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承担单位以企业为主体
。
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实施项目的资金、人才、产业化等保障条件
,
单位信誉良好,并承诺配套项目资金
。
2
、项目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
。
牵头企业与合作单位之间有长期稳定的技术合作关系,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
5
家
,
且已签订合作协议,明晰各方目标任务、经费安排和知识产权归属等权益
。
牵头企业对联合申报各方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作为专项实施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总体责任
。
3
、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
项目由一个或若干个相关子课题组成,技术创新性强
,
核心技术拥有发明专利,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
4
、项目实施预期成效显著
。
有利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促进产业链条延伸
,
发展壮大新兴产业,目标产品填补国内
空白、替代进口或出口创汇
,
市场前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
5
、
项目设立行政总负责人、首席技术负责人和
总经济策划人
。
行政总负责人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人担任
,
要求具有很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负责项目的总体协调
,
对项目的按期完成和实施绩效负总责。
首席技术负责人
,
要求在本行业和领域内,具有领先的技术研究水平
,
牵头项目实施和组建研发团队,协调项目实施进度
,
提交科技报告和协助做好项目评估与验收。
总经济策划人
,
要求具有经济金融及财务等相关知识,牵头负责项目预算编制、资金来源统筹协调、经费使用管理、项目融资等工作
,
并配合专业服务机构做好专项审计和财务验收工作。
6
、实行动态管理
。
科技重大专项遵循
“
成熟一项、启动一项
”
的原则实施
,
实施年限一般为
3-5
年
,
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
。
以上要求
,
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支持重点与优先领域
符合国家、省
“
十三五
”
科技创新规划重点发展方向
,
立足经济建设主战场、科技发展前沿和重大战略需求,并属于《湖南省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
2015
〕
57
号)规定的支持范围
。
优先支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集成产业、行业发展优势和资源
,
在高端装备制造、先进轨道交通、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磁浮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北斗导航、生命科学、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生态保护、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
引导产业链向高端延伸的项目。优先支持联合省外和国际优势力量、跨行业跨领域组织研发团队开展区域协同创新的项目
,
重大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推荐其股权投资达
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
三、拟支持数量与补助额度
拟支持
10
项左右科技重大专项
。
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方式,单项补助额度不超过研发总投入额度
30%
,
原则上
1000
万元以上
/
项
,
实行“一次预算、分年度拨付”。
四、相关要求
1
、申报方式
。
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的方式。项目申报单位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
http://www.hnst.gov.cn
)
,
点击进入
“
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
(以下简称
“
信息系统
”
)进行申报
。
(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2
、推荐方式
。
由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
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在湘部属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
,
各金融机构,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
省属新型研发机构,全省性科技行业协会
,
加强组织凝练和设计突破重大技术瓶颈、促进延伸产业链条、辐射带动产业集群发展、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重大项目,并推荐申报
。
省直管县市项目同时抄送属地市州科技局和财政局。
3
、诚信管理
。
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可牵头
1
项参与
2
项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除外)
。
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
。
承担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长期不验收结题的单位和原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
负责项目审核的
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
4
、保密项目
。
科技创新计划涉密项目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
5
、国际合作项目
。
涉及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的项目,需提供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
6
、实验动物项目
。
涉及实验动物等有关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
7
、申报材料和推荐文件
。
申报单位通过
“
信息系统
”
在线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
。
推荐单位须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完成推荐工作并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寄送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
。
五、申报时间
实行常年申报、分期分批统一受理评审和立项
。
第一轮项目申报时间截至
2017
年
4
月
20
日
,
推荐时间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
。
六、咨询方式
项目
申报相关事宜
,
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咨询电话:
0731-88988730
,
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柳毅、王泽辉
88988619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
233
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
102
室
邮编:
410013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3
月
3
日
附件1 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 2017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17年4月18日17:00前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科技处联 系 人:罗学明
联系电话:2218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