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6-12-27 作者:管理员 资料来源:本站 点击数:
湖南工业大学自科研究项目清理结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2011-2014各年度科技处下发的湖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通知规定,学校将组织湖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清理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1、2014年立项,研究终止年限为2016年12月的项目。 2、2011-2013年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1、按附件1结题报告撰写和整理结题材料,包括研究工作报告、已发表论文、申请或授权专利、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成果的复印件;论文一般只要附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和标注页,并用颜色笔进行标注,有重大影响论文可附全文;各类成果原件请学院科研管理部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成果复印件上加单位公章。 2、依照附件1中说明,将结题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与盖好学院公章的汇总表(附件3)一起在2017年1月6日前提交到科技处计划科,结题报告和汇总表的电子版请发送至37709356@qq.com,邮件主题请参照“XX学院-湖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项目结题材料”。
三、结题注意事项 1、结题报告中“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请填写“同意申请结题”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2、结题要求参照立项文件中的预期成果;由于立项时对研究内容难度预估不准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预期成果的项目,需提供至少两篇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至少两项实用新型专利),且项目负责人需撰写不少于800字的分析说明(附件2),并需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盖单位公章,经科技处审核后,可准予结题。
3、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4、提供的验收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不予通过验收。5、已到研究年限或延期年限已到期的项目,如不结题,学校将追回研究经费。
联系人:罗学明 刘水长
联系电话:22183437
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自科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模板
2、未完成预期成果说明-模板
3、湖南工业大学自科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处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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