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年度下达教育厅高校科研第二批专项经费进行绩效评价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掌握省级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绩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教〔2016〕33号)文件要求,现就2015年度下达教育厅高校科研第二批专项经费进行绩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15年度下达教育厅高校科研第二批专项经费,总计96.1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1,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
二、评价内容
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财政厅文件要求,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具体任务为:
(1)填写附件2、附件3(对于附件3中不确定内容按先给满分,再根据条款逐项扣分处理);
(2)根据附件4撰写总结报告。
三、时间要求
各学院将相关项目资料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于8月31日下班前交科技处,邮箱157886404@qq.com,无需报送纸质版材料。
附件1:2015年教育厅项目汇总表_科技处
附件2:2015年度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基础数据表
附件3:2015年度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附件4:2015年度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报告提纲
附件5: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附件6:学生满意度调查问卷
附件7:教师满意度调查问卷
科技处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