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经信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株政发〔2015〕15号)、《株洲市企业科技创新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株财发〔2014〕55号)、株洲市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株财发〔2014〕56号)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度株洲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2016年度株洲市科技计划项目分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关键技术研究与攻关、重点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社会公益及民生科技支撑专项、创新服务能力支撑专项等5个类别。
1.株洲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专题编号:20160101,仅限注册地在城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
2.关键技术研究与攻关。专题编号:20160102,仅限注册地在城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
3.重点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专题编号:20160103,注册地在株洲全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4.株洲市社会公益及民生科技支撑专项。专题编号:20160104,注册地在株洲全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5.株洲市创新服务能力支撑专项。专题编号:20160105,注册地在株洲全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二、支持方式
此次申报的五类科技计划项目均采用事前资助方式,其中株洲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专题编号:20160101)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其他计划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的项目符合《申报指南》明确的重点支持方向、预期目标、技术水平等要求。
2.项目申报单位拥有执行计划项目所需的资质和资源,符合《申报指南》明确的基本条件。项目负责人具有与计划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内容在市直有关部门多头申报。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陆株洲市科技信息服务平台(http://218.75.196.116:2014/zzkj/LoginAction.do?method=login&userType=U,简称“信息平台”),注册后进行登录。已注册过的申报单位凭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在企业信息中及时更新信息,不需再注册,申报单位密码可向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咨询。
2.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类别请选择对应的专题编号,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相应的推荐单位。申报多个项目的单位,请按项目名称和类别分别填报。
3.推荐及审核。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项目推荐。推荐单位登录“信息平台”进行初审、推荐,市科技局业务归口管理科室审核。在株高校、高等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直接申报,不需要推荐,直接由业务科室审核。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线导出推荐项目汇总表、并经科技局、经信局、财政局联合盖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市科技局规划与监督管理科;各业务归口管理科室在线导出项目审核汇总表连同电子文档提交至规划与监督管理科。
4.经审核推荐后,申报单位在“信息系统”中在线打印被推荐项目申报书(A4纸,简装成册,含相关附件),一式三份,送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五、其他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必须通过“信息平台”进行申报,未经“信息平台”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2.材料装订规范,打印、复印效果良好,字迹清晰。
六、申报时间
系统申报时间:3月23日至4月22日;
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上交时间:4月26日前;
科室审核项目汇总表上交时间:4月27日前;
推荐项目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4月27日前。
七、咨询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以下人员:
市科技局规划与监督管理科 李白军 0731-28687607
市科技创新服中心 马靖 0731-22323716,15096359120
市科技创新服中心地址:株洲市科技局旁炎帝创客中心
附件:
2016年度株洲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株洲市财政局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