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老师:
为做好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的提交工作,根据国家自科基金委《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5〕91号] (附件1)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需要结题的项目情况详见《 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清单 》(附件2)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照《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附件3)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须在2016年1月19日向本学院科研秘书老师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一式两份(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使用A4纸双面复(打)印,装订成册。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编报工作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5〕92号] (附件4)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审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
5.项目负责人完成《经费决算表》财务处和审计处审核、签章工作。
6.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相应的限项范围。
7.请项目负责人做好并妥善保管好“国家基金项目执行原始记录”,以备审查。
二、科研秘书老师注意事项
1.督促本学院应提交《结题报告》的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电子和纸质材料,督促项目负责人整理好国家基金项目执行原始记录(封面详见附件5)。
2.负责审核本学院提交的《结题报告》,审查要点详见《结题报告》审查要点(附件6)。
3.2016年1月22日16:00前将本学院纸质《结题报告》送科技处审核。
科技处审核各学院提交的《结题报告》,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确认电子文件,并将与电子文档一致的纸质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联系人:刘志 张居武
联系电话: 22183439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处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
1.转发国家基金委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清单
3. 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
4. 转发国家基金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编报工作的通知
5. 国家基金项目执行原始记录封面
6. 《结题报告》审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