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申请者:
为做好学校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国家自科基金委《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5〕91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附件4)、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5)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上两年(本次指2014年和2015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二、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申报组织和形式审查工作
1.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2.组织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由申请人简述项目的意义、研究目标和内容、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人力组织等,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质量;对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全文反馈意见应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督促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
3.各二级学院要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分类,同类内容的项目应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流,避免重复申请和内部竞争。
4.请特别关注本期集中申报期间基金委受理的项目类别,未在集中期申报的暂不受理。
5.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为没有账号的申请人员注册信息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并指导其登录填写。
6.项目申请者需另外单独提交本人和项目组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学位证复印件,交由二级学院科研秘书逐一审核,身份证复印件和学位证复印件由各二级学院存档,科技处将对二级学院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请二级学院科研秘书认真做好申请人资格审查(基金委ISIS系统网页可进行人员项目信息查询)。按照《指南》中的“限项规定”严格掌握本单位项目申请人可以申报的项目类别,特别要统计本单位攻读在职研究生的人员。组织新进本单位工作或新获得学位的人员到人事处核实个人身份证号码、职称和学位情况。
7.请各二级学院认真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和超项检查工作,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请将本单位项目申请书中涉及的高级职称人员导入《在研项目人员信息表》进行人工超项检查。学校审核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书将不予上报。
三、2016年度申请书的格式要求
1.申请书全部为在线填写,请各申请人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信息系统,填写前请详细阅读系统培训手册(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并按所申报项目类型的撰写提纲进行在线填写,填写完成后需检查生成的PDF版本的完整性,并确保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致。
2.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3.申请书填写完成后请严格按照《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6)进行自查。
4.申请书上的单位请严格按照二级学院全称填写,学校将按二级学院进行项目申请、资助经费和资助率统计工作。
四、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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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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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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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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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完成申请书填写,二级学院组织开题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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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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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和人员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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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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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依据时间安排统一接收各二级学院上报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关于报送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二级学院填写并盖章)》、个人承诺书(申请者填写)、形式审查明细表(申请者填写)、系统导出的 二级学院申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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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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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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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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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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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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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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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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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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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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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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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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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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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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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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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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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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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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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与外单位盖合作单位章的事宜
1.2016年度拟作为合作者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并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的申请人(注意:2016年度将不允许脱产研究生单独参加外单位项目)。请于3月9日前持《2016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须盖二级学院公章)》(附件7)、存档申请书1份和“签字和盖章页”(最后页)3份到科技处办理合作单位章盖章手续,超过时间和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我校项目申请中有外校人员参与的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申请书的盖章页没有版本号,请项目申请人先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提前到合作单位去盖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公章一致。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六、各二级学院随纸质申请书上交的材料
1.《关于报送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二级学院填写并盖章)》(附件6)一份。
2.由信息系统导出的院系申请项目清单一份,清单上需要盖二级学院公章,未在此清单上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注意:封面不要使用光面或亮面铜版纸)一式两份。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版本号、内容一致。签名和盖章时特别注意:正确签名、清晰签名、同一人多份签名笔迹一致,严禁代替签名。外单位公章文字和外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装订的申请书不予受理。附件应和申请书一起装订,若申请材料过厚可以使用A4胶装。
如果有需要回避的专家,申请者可提出不超过3位不宜评议其申请项目的同行评议专家(须注明所属单位并说明理由),把回避名单装在信封里,信封上标明申请者姓名、单位、项目名称,把信封钉在上交基金委的那份申请书的封皮上。
4.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6)(二级学院审核后交科技处存档)
5.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9)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形式审查是为杜绝申请书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请各二级学院和项目申请人认真自查。在线方式提交的申请书必须由科技处撤销项目后再重新通过在线修改,修改后再次提交生成PDF版本后再次打印新版本申请书。
2.申请人和参与成员的相关成果均需要按要求进行在线导入,个人简历均需按系统中提供的模板统一格式。
八、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处理。
联系人:刘志
联系电话:22183439
湖工大科技处QQ群: 181386374(加入该群请告知单位和姓名)
附件:请点击下载
1、 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4、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6、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7、2016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参与人承诺书
8、关于报送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二级学院填写并盖章)
9、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处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