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湖南工业大学向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顺利转型,推动科技创新和学科发展,活跃学术气氛,激发湖南工业大学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奖励办法》(湖工大科字[2009]14号),现开展“第一届湖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优秀著作成果奖”的评选。
一、评奖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要求
1、申报人需是我校在编职工,为独立完成作者或为第一作者(必须撰写篇幅在二分之一以上,并出具相关有效证明)。
2、著作权归属不明确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成果不能申报。著作权属多人时,必须有全体人员签署的意见。
(二)成果申报条件
1.成果发表时间: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公开出版的自然科学学术专著、学术译著。
2. 申报著作内容要求:
著作研究内容不得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或内容,著作选题原则上应与我校院系所设各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吻合。
著作必须是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价值,观点正确,学风严谨,标注规范,且专著内容与已获资助或奖励的成果重复率不能超过30%。
3、申报成果范围:
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标有国内统一书号ISBN XX-XX 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湖南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如果著作没有署名单位,著作人的申报著作的出版年,以及著作申报时均为湖南工业大学在编职工)中文类自科学术专著、学术译著。
著作如属多卷本,可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的出版时间为准),如独立成册,也可单卷申报;如属系列丛书,可整体申报;如在申报时间范围内系列丛书未全部出版,已出版部分作为系列丛书申报的,后续出版的部分则不能以系列丛书形式再次申报。
以集体名义申报的成果专著,原则上应由署名第一位的作者申报,同时,署名作者在本届评奖集体成果申报中最多出现1次。
中文类教科书、古籍整理出版物、自科普及读物、工具书、论文集、音像、电子出版物;以及非自科研究成果,如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概览、统计资料、文学、艺术等创作作品,不属于本届评奖范围。
4.申报数量:每人只能申报1项个人成果或1项集体成果,即申报成果的作者在本届评奖中最多以一次独著身份或一次合著身份出现。
5.曾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自然科学成果奖的自科专著,不参加此届自科成果评奖。
二、奖励等级
1、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项等级。
2、本次评奖设一等奖 2万元奖金;二等奖 1万元奖金;三等奖 0.5万元奖金。
3、集体成果获奖者,奖金交与第一申报人,具体由其分配。
三、评奖申报时间和办法
(一)申报时间
2014年 12月 9 日为各申报学院向学校科技处报送纸质申报成果和材料的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办法
1.凡符合申报条件并自愿申报者,按照专业归口到学院申报。请各自科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成果进行初步筛选,报送成果不得超过8个。
2.申报者需填写并打印《第一届湖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优秀著作成果评奖申报表》4份、《第一届湖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优秀著作成果奖评奖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公章后与电子表格相一致的纸质申报表格,另需附著作原件3份,反响及证明材料1份(可用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与著作相关论文复印件包括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全部评审材料装订成册),所有材料放入资料袋,并用《申报表》中“表一”贴于封面,并加盖学院公章,由各学院科研管理部门汇总报送至学校科技处432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hngydxkjc@163.com
(三)有关注意事项
1、填报本届评奖《申报表》、《评审材料审查登记表》中的个人著作作者姓名,须同时填写著作署名和作者本人真实姓名。公布获奖著作作者姓名和颁奖时,以著作上署名为准。
2、填报集体成果主要研究者姓名,一般应按申报著作署名及排序填写;与校外合作的著作以我校人员名义申报时,同样应按著作署名排序填写;系列丛书有编纂委员会的,以各本书的作者为该书的著作权人,填写作者姓名的办法和集体成果相同。
科技处联 系 人:罗学明
联系电话:22183437
附件1:第一届湖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优秀著作成果奖评奖申报表
附件2:第一届湖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优秀著作成果奖评奖申报汇总表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处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