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项目申请者:
为做好学校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国家自科基金委《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4〕86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仔细阅读《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科技处购买了的少量纸质版《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附件2),将发给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其他科研人员可以于1月中旬后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上浏览电子版(网址如下:www.nsfc.gov.cn)。
二、注意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新变化
●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均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nsfc.gov.cn)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开通账号。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附件3)、《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
●杰出青年基金资助期限为5年,资助经费为40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科学280万元/项)优秀青年基金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经费为150万元/项,创新研究群体资助期限为6年,资助经费120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科学840万元/项)。
●2015年起国家基金委不再提供超项检查服务,但向单位提供《在研项目人员信息表》,目前此表已发给各单位科研秘书,请各项目负责人在选择项目中高级职称成员时先查询该表,各单位科研秘书请将本单位项目申请书中涉及的高级职称人员导入该表进行人工超项检查。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请注意生成后的项目总经费须符合《指南》规定的资助强度。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即2012年获得青年基金,项目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
●上两年(本次指2013年和2014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申报组织和形式审查工作
1.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2.组织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由申请人简述项目的意义、研究目标和内容、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人力组织等,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质量;对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全文反馈意见应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督促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
3.各二级学院要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分类,同类内容的项目应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流,避免重复申请和内部竞争。
4.请特别关注本期集中申报期间基金委受理的项目类别,未在集中期申报的暂不受理。
5.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为没有账号的申请人员注册基金委ISIS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并指导其登录填写。
6.项目申请者需另外单独提交本人和项目组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学位证复印件,交由二级学院科研秘书逐一审核,身份证复印件和学位证复印件由各二级学院存档,科技处将对二级学院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请二级学院科研秘书认真做好申请人资格审查(基金委ISIS系统网页可进行人员项目信息查询)。按照“限项规定”严格掌握本单位项目申请人可以申报的项目类别,特别要统计本单位攻读在职研究生的人员。组织新进本单位工作或新获得学位的人员到人事处核实个人身份证号码、职称和学位情况。
7.请各二级学院认真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和超项检查工作,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请将本单位项目申请书中涉及的高级职称人员导入《在研项目人员信息表》进行人工超项检查。学校审核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书将不予上报。
四、2015年度申请书的格式要求
1.申请书全部为在线填写,请各申请人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填写前请详细阅读系统培训手册(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并按所申报项目类型的撰写提纲进行在线填写,填写完成后需检查生成的PDF版本的完整性,并确保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致。
2.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3.申请书填写完成后请严格按照《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4)进行自查。
4.申请书上的单位请严格按照二级学院全称填写,学校将按二级学院进行项目申请、资助经费和资助率统计工作。
五、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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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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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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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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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完成申请书填写,二级学院组织开题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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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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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和人员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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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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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依据时间安排统一接收各二级学院上报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关于报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二级学院填写并盖章)》、个人承诺书(申请者填写)、形式审查明细表(申请者填写)、系统导出的 二级学院申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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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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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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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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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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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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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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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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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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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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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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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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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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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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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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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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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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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参与外单位盖合作单位章的事宜
1.2015年度拟作为合作者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并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的申请人(注意:2015年度将不允许脱产研究生单独参加外单位项目)。请于3月9日前持《2015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须盖二级学院公章)》(附件5)、存档申请书1份和“签字和盖章页”(最后页)3份到科技处办理合作单位章盖章手续,超过时间和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我校项目申请中有外校人员参与的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申请书的盖章页没有版本号,请项目申请人先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提前到合作单位去盖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公章一致。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七、各二级学院随纸质申请书上交的材料
1.《关于报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二级学院填写并盖章)》(附件6)一份。
2.由“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nsfc.gov.cn)导出的院系申请项目清单一份,清单上需要盖二级学院公章,未在此清单上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注意:封面不要使用光面或亮面铜版纸)一式两份。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版本号、内容一致。签名和盖章时特别注意:正确签名、清晰签名、同一人多份签名笔迹一致,严禁代替签名。外单位公章文字和外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装订的申请书不予受理。附件应和申请书一起装订,若申请材料过厚可以使用A4胶装。
如果有需要回避的专家,申请者可提出不超过3位不宜评议其申请项目的同行评议专家(须注明所属单位并说明理由),把回避名单装在信封里,信封上标明申请者姓名、单位、项目名称,把信封钉在上交基金委的那份申请书的封皮上。
4.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4)(二级学院审核后交科技处存档)
5.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7)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形式审查是为杜绝申请书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请各二级学院和项目申请人认真自查。在线方式提交的申请书必须由科技处撤销项目后再重新通过在线修改,修改后再次提交生成PDF版本后再次打印新版本申请书。
2.申请人和参与成员的相关成果均需要按要求进行在线导入,个人简历均需按系统中提供的模板统一格式。
九、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处理。
联系人:刘志,张居武
联系电话:22183439
湖工大科技处QQ群: 181386374(加入该群请告知单位和姓名)
附件:
1、 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1,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4、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5、 2015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参与人承诺书
6、 关于报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二级学院填写并盖章)
7、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处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