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2012年10月18日科技处下发的《关于申报2012年度湖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的规定,学校拟对2012年度湖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展开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的范围
1、此次须结题的项目:2012年立项,2014年研究年限到期的28个湖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
2、未到项目研究终止日期但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自愿申请结题)。
二、结题注意事项
1、结题报告采用《湖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工作总结》(附件2)。
2、结题要求参照立项文件中的预期成果(指第一作者)。申请结题的项目未完成立项文件中的预期成果,或提供的验收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不予通过验收。
3、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
4、稿件录用通知及书稿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5、“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请填写“同意申请结题”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6、未能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按期结题的项目,学校将追回研究经费,并自计划研究年限终止年月起5年内不受理承担人各类新项目的申请。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结题报告的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申请或授权专利、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成果的复印件。其中论文除有重大影响的附全文外,其余的只要附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和标注页,并用颜色笔进行标注。附件材料原件请学院科研管理部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附件上加单位公章。
2、请将结题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与盖好学院公章的汇总表(附件3)一起在12月20日前提交到科技处计划科,结题报告和汇总表的电子版请发送至 hngydxkjc@163.com,邮件主题请参照“XX学院-湖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项目结题材料”。
联系人:张居武 刘 志
联系电话:22183439
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项目2014年须结题项目清单
2、《湖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工作总结》
3、结题项目学院汇总表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处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