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株洲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株洲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精神,为认真做好2014年度株洲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申报工作,保证科技奖励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授予我市在科学技术领域中取得重大突破,或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中有杰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应当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
2、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中有突出贡献,创造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1、技术开发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经实施应用,明显优于同类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经济指标或者对促进行业科技进步具有重大作用,且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2、转化推广类:在转化、推广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示范引导作用突出,创造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3、社会公益类:在实施医疗卫生、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两型社会”建设等社会公益项目中,对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4、管理科学类:在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研究中,取得创新成果,并为相关决策和管理部门应用,经实践检验,创造出显著社会效益的;
5、科技普及类:在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中,创作手法上创新性突出,内容被广泛认知和接受,对提高全民科学素养、营造科技创新环境、弘扬科学创新精神等作出突出贡献的。
符合以上推荐条件的成果应已完成科技成果登记,且经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其第一承担单位应为本市法人单位。
(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奖
1、申报对象为全市在校中小学生。
2、申报项目应为2013年以来获市级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一等奖以上的项目,主要面向发明创造、科学研究成果。创意设计、科幻绘画等展示类项目暂不参评。
3、未得到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协承认的,由学会、协会、民间团体组织举办的盈利性竞赛活动颁发的奖项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一)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1、株洲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书及其word电子文档。
2、有关附件材料:主要包括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国家计划验收证书、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专著(扉页复印件)等能够说明取得重大科技成果有突出贡献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5份。
(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1、株洲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2、有关附件材料
(1)第三方评价材料:鉴定(审定、验收)证书;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含扉页);软件著作权登记证;动植物新品种证书;成果登记证书,论文、专著扉页复印件,成果被引用或评价的证明等能够证明成果先进性、创造性、应用性的第三方评价材料。
(2)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
以上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一式3份,其中鉴定(审定、验收)证书要求有1份盖红章原件,其它证书验原件。
3、通过鉴定(验收、评审)的成果附鉴定(验收、评审)资料1套。
(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奖
1、株洲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申报书及其word电子文档。
2、科技创新竞赛活动中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专利证书、论文等有关附件。
以上材料1式5份。
三、申报程序
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受理工作由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简称服务中心)统一负责。
1、市科技杰出贡献奖:在市科技局网站下载推荐书填报;
2、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单位进入株洲市科技局门户网站(www.zzkj.gov.cn),在株洲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已注册单位直接登录)后,按网页提示填报,经服务中心审核受理后,在系统内打印报送;各县(市)项目经当地县(市)科技局形式审查后集中申报,医卫项目经市卫生局形式审查后集中申报;
3、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在市科技局网站下载申报书填报,经市教育局形式审查后集中申报。
四、申报时间:2014年8月25日—2014年10月8日。
五、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成果科
联系人:成 钢,28687632
2、申报受理: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地址:天元区长江北路68号市科技局办公楼北楼804室。
联系人:姜 鑫,28687604
电子邮箱:zzsscl@163.com
网站技术咨询:石龙飞,28687664
附件一:株洲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书
附件二:株洲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申报书
附件下载请点击:
http://www.zzkj.gov.cn/gzdt.asp?lmid=&id=3164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8月20日
请需要申报的老师,联系科技处平台与奖励科索取帐号密码
联 系 人:罗学明
联系电话:2218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