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科发[2014]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1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2017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和《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现将申报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资助说明
株洲联合基金项目资助强度每项20万元,分三年滚动拨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必须基于株洲市企业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且属于申报指南规定的申报范围。
2、申报单位必须是在省基金委注册为依托单位的株洲市内本科院校、科研院所和省内与株洲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的大学、研究机构。
3、申报单位必须和株洲市内相关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且合作企业必须提供人、财、物等实质性支持,并提供相关证明。合作企业必须是株洲市规模以上企业。
4、申请人申请(含参加)株洲联合基金项目最多不超过1项。
三、申报受理
2015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项目具体申报操作细节请参照省厅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操作说明)。
各依托单位将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一份(合并装订)及《2015年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一份(在申报系统中自动生成),加盖公章,于6月24日前报送株洲市科技局。由株洲市科技局审核后(项目名单同时报省基金办),签署推荐意见、盖章,统一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株洲市以外的依托单位也可将申请书于6月24日前交省基金办后转株洲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计财科:张小明 0731-28687607
附件1:湖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1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2:2013-201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014年6月11日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