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为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充分调动广大教学科研人员从事原创性科学研究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学校科研工作的整体水平、竞争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效能,根据《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奖励办法》(湖工大科字[2009]14号,见附件1)、《关于湖南工业大学调离人员科研经费配套及奖励的补充办法》(湖工大科字[2010]22号,见附件2)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3年度自科论文奖励统计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奖励范围:
(1)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表的被三大检索(SCI、EI、CPCI-S(原ISTP))收录的论文(以检索报告中出版日期为准)。
(2)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发表在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刊物(附件3:中国科协全国一级学会名单);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及所属研究所主办的学术刊物;北大核心期刊(附件4:2011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校办期刊;境外外文学术期刊上的论文及其他符合奖励条件的论文。
(3)以上论文必须以湖南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论文发表时第一作者为我校在册职工,论文奖励的对象为论文的第一作者。
(4)此次论文统计的院部包括: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学院、冶金工程学院、理学院、科技学院自科学部。
(5)机关工作人员请按学科归属到上述院部进行统计。
(6)同一篇论文按最高项奖励,不重复计算。
(7)已奖励的论文,含已在社科处登记或奖励的论文,不得重复申报,否则按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2、统计要求:
(1)请各位老师根据各自论文类型填写对应表格(附件5-8),汇总到学院科研秘书处。
(2)三大检索论文请提供“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出具的检索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论文复印件1份。检索报告原件在核对完成后退回。三大检索论文相关信息的填写均以检索报告为准。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收录证明申请网址:
http://www.istic.ac.cn/tabid/202/Default.aspx
(3)在境外外文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科技论文请提供刊登论文的期刊原件及论文复印件各1份,原件在核对完成后退回。
(4)其他论文,如能在学校图书馆包库的中国知网(CNKI)上检索并下载的,不需提供验证材料;未能检索到的,请提供刊登论文的期刊原件及论文复印件各1份,原件在核对完成后退回。
3、提交材料时间:
各统计表电子档、检索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刊登论文的期刊原件及论文复印件,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14年7月1日17:30前提交到科技处平台与奖励科(科技楼432室)。
联 系 人:罗学明
电子邮箱:hngydxkjc@163.com
联系电话:0731-22183437
附件1:湖工大科字[2009]14号-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奖励办法
附件2:湖工大科字[2010]22号-关于湖南工业大学调离人员科研经费配套及奖励的补充办法
附件3:中国科协全国一级学会名单
附件4:2011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
附件5:2012年发表SCI检索论文统计表
附件6:2012年发表EI检索论文统计表
附件7:2012年发表CPCI-S(ISTP)检索论文统计表
附件8:2013年发表期刊论文统计表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处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