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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学校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01-15  作者:科技处  资料来源:本站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申请者:
        为做好学校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根据国家自科基金委《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4)1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请者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附件2)、《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须知》等相关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

        二、2014年度申请的几个主要新变化
        自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二)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三)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四)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五)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
        201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四、请各学院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一)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二)组织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由申请人简述项目的意义、研究目标和内容、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人力组织等,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质量;对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全文反馈意见应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督促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对内容相近的项目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流,避免重复申请和内部竞争。
        (三)项目申请者需另外单独提交本人和项目组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学位证复印件,交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逐一审核,身份证复印件和学位证复印件由各二级单位存档,科技处将对二级学院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请二级学院科研秘书认真做好申请人资格审查(基金委ISIS系统网页可进行人员项目信息查询http://159.226.244.22/portal/psnsearch.asp)。按照《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申请规定》严格掌握本单位项目申请人可以申报的项目类别,特别要统计本单位攻读在职研究生的人员。组织新进本单位工作或新获得学位的人员到人事处核实个人身份证号码、职称和学位情况。
        (五)收齐各项目申请人的《申请书》;督促各项目申请者认真填写好《湖南工业大学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3)、《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4)、《2014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5),与《关于报送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二级学院填写并盖章)》(附件6)填写后一并提交到科技处计划科。

         五、2014年度申请书的格式要求
        (一)本次申请必须使用2014新版申请书(以前版本系统不能导入),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请将老版本的申请书彻底删除后再安装,申请书正文部分严格参照所报项目的《撰写提纲》填写,《撰写提纲》为自动生成,所生成文字不要修改或删除。
        (二)需采用在线填写申请书的申请人请及时将姓名、拟申报项目类型和联系邮箱告知科技处计划科(联系电话:22183439),以获取用户名及密码、开通申请人资格、激活申请人身份。
        (三)申请者需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复印)一式2份,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版本号、内容一致。签名和盖章时特别注意:正确签名、清晰签名、同一人多份签名笔迹一致,严禁代替签名。外单位公章文字和外单位名称一致。
        (四)如申请书中有数学公式,请自行转换为PDF文档检查,如为乱码,则须将公式在纯英文状态下重新录入,直至转换后正常显示。

         六、学校受理截止日期为3月7日。
            联 系 人:刘志
            联系电话:22183439
            湖工大科技处QQ群: 181386374(加入该群请告知单位和姓名)
                                  
               
                                      科技处
                                   2014年1月15日 


    附件1:国家自科基金委“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附件3:湖南工业大学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附件4: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附件5:2014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附件6:关于报送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二级学院填写并盖章)
    附件7: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专栏    
    附件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
    附件9:湖南工业大学学术规范条例(试行)(湖工大科字[200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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