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学校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03-28  作者:科技处  资料来源:本站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申报2014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4]77号)等文件相关规定,为全面落实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加强我校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现将201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目标,以主动服务我省“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建设为主要任务,坚持产学研合作,发挥科研评价导向作用,加快转变高校科技创新发展方式,提高科研工作质量,加大中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力度,推动我省高校内涵发展。

        二、主要立项范围
        2014年项目主要立项范围包括:与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与我省“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建设相关的现实问题、应用技术研究;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有利于形成科研特色与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三、项目类型、限额及条件
        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均限额申报。其中一般项目根据教育厅指标分配原则,结合学院教育厅项目的结题率进行奖励和扣减,详见《2014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附件1),其中本次重点和优秀青年项目申报坚持“科学、公正、合理、择优”的原则,继续采取校学术委员会对各学院申报的重点和青年项目进行评审的方式推荐。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博士、硕士学位点的科研骨干,结合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把握科学前沿,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工作。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60岁以下;中级专业职务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需到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进行科技查新,并提交相关查新报告。
        优秀青年项目主要支持青年科研骨干开展创新性研究,着眼于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的培养。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一般项目面向全体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支持其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眼于高校整体科研水平的提高。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

        四、申报要求
        请各院部科研管理人员、项目申请人员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教技[2013]3号,附件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0]6号,附件3)、《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3]11 号,附件4),把握改革动向,准确执行改革要求和项目申报、管理相关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1、申请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实验方案先进可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清楚,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经费预算合理;预期研究目标定位合理可行;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10人,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凡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今年的项目;每人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湘教通〔2011〕112号、湘教通〔2012〕148号文件中有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承担在研项目的情况可通过省教育厅项目申报系统查询。省教育厅在研项目及撤销项目基本情况,各学院科研秘书可登录《湖南工业大学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询。
       系统网址:http://kjc.hut.edu.cn/login.asp
        3、请各院部要认真做好项目初选工作,指导项目申请人完善申报方案,提高申报项目质量。申报名额分配要向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倾斜。
        一是从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要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按要求做好项目查新工作,杜绝一般的工作性研究、教改项目申报和一题多头申报。
        二是按照分类评价的原则要求,根据项目研究类型科学设定预期成果的体现形式与数量,强调科研成果的核心价值与质量水平。
        三是加强对项目组内部合作的真实性进行考察,申报项目负责人与课题组成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合作与考核要求,杜绝虚假挂名现象。
        4、申请项目的有关材料内容应真实,并无对他人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及其纠纷,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承诺对此承担责任。
        5、有合作单位的须由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盖章同意;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6、教学教改和其它一般性的工作研究不属于申报范围。

        五、申报方式
        1、项目主持人根据模版(附件5、6、7)离线填写申请书部分内容。注意申请书模板为固定格式,表格大小可以自行调整,但不能做表格新增、删除等修改操作,否则提交申请表系统不能自动解析。
        2、请各学院于2014年4月15日17:00前根据《2014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附件1)中限额推荐各类项目,并提交院学术委员会签字盖章的《关于推荐ⅹⅹⅹ等同志申报“2014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函》(附件8)及电子版本。重点和优秀青年项目需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1份(申请书、相关附件材料、自科类重点项目的查新报告)及答辩PPT(8分钟)。
        3、获学院推荐一般项目的主持人用分给各学院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写项目申请书,并上传离线填写的申请书(附件5、6、7),再联系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下载生成带水印二维码的项目申请书。重点和优秀青年项目的主持人,在获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后,再完成此操作。
       教育厅申报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
        4、请各学院于2014年4月21日17:00前提交所有项目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申报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及《201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9)。其中申请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项目申请书(含附件材料)一式2份。
        5、《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湖南工业大学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请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科技处(自科项目)/ 社科处(社科项目)获取。

        六、联系人
        科技处联系人: 罗学明       电话:22183437        邮箱:hngydxkjc@163.com 
                       刘  志       电话:22183439
        社科处联系人: 刘  英       电话:22183450        邮箱: 546573310@qq.com

         

                                                科技处   社科处
                                               2014年3月28日


    附件1:2014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        
    附件2: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教技[2013]3号)          
    附件3: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0]6号)        
    附件4: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3]11号)       
    附件5:重点项目项目申报模板        
    附件6:优秀青年项目项目申报模板      
    附件7:一般项目项目申报模板     
    附件8:关于推荐ⅹⅹⅹ等同志申报“2014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函       
    附件9:201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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