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对全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重要科技成果进行摸底评估,搭建园区平台,引入市场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重要指示,我厅决定对2009年以来全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重要科技成果进行全面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重要科技成果:
1、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可转化、应用类成果;
2、国家重点项目、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支撑计划重点以上项目产出的可转化、应用类成果;
3、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行业和区域科技进步的共性技术、瓶颈技术成果;
4、对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集群有重要作用的成果;
5、技术先进成熟、市场前景广阔并能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
二、填报要求
1、认真组织。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做好重要科技成果遴选、推荐工作,如实填写相应的调查表格(详见附件1、2),并由科技管理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严格把关。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调查范围的1-5项要求推荐重要科技成果。应用类科技成果多且其科技成果经济、社会效益前景好的单位可推荐40-50项;应用类成果较多且其科技成果经济、社会效益前景好的单位可推荐20-30项;应用类成果较少但其科技成果经济、社会效益前景好的单位可推荐5-10项。
3、材料报送。2013年11月8日前将调查表的纸质件和电子文档报送湖南科技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大厦一楼103室),逾期未报送的视同自动放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曾霖霏
湖南科技政务服务中心 谢 华 郭小华
联系电话:0731-88988733
电子邮箱: 406146191@qq.com
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湖南科技大厦一楼103室
邮政编码:410013
附件:1.湖南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重要科技成果信息表
2.湖南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推荐重要科技成果汇总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10月24日
学校收材料截止日期:2013年11月7号
联系人:罗学明 2218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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