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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学校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湖南省自科基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3-06-03  作者:科技处  资料来源:本站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提升我省基础研究水平,为创新型湖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持。201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资助强度及研究年限
        1、资助类别: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含省市及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
        2、资助强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20万元;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4万元;省市联合基金项目20万元;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5万元。申请经费数必须按资助强度填报。
        3、研究年限:2014年—2016年。

    二、申报条件
        1、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均可按2012年度下发的《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和《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湘潭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衡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常德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统一简称指南)(附件1)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如指南中有与本通知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2、申请者的条件请参照指南前言中的要求。
        3、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面上项目(含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
        7、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男性不超过32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注意事项
        1、201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自由申报,不再限制申报名额。
        2、2014年不再设立重点项目,请注意选择申请类型,不同项目对申请经费有限制,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和《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等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撰写提纲要求及资助强度填报申请书。项目研究期限为三年,必须严格按三年进行年度计划。
        3、申请经费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3)进行预算,管理费不得超过基金项目经费总额的5%。
        4、主持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必须结题后方可申报。申报期间不受理项目结题(学校受理此次基金项目结题时间为6月7日止,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项目结题时间为每年12月)。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省基金项目与科技计划联合进行限项,即一人只能申请或承担一项湖南省科技厅资助的基金或科技计划项目。
        5、获得过国家自科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内容申报省基金。
        6、申请者可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申请(含参加)3项的,其中1项须是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7、2014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项目具体申报操作细节请参照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流程指南)。申请者必须按申请类别使用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申请书,于2013年6月17日后登录湖南省科技厅网站,进入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按类别要求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61.187.87.49/pms-hn/LoginPage.do?userType=P
        8、学科代码必须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附件4)填写完整,有三级学科的请填至三级学科,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9、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复印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四、学校受理时间安排及要求
        1、我校集中受理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星期二), 逾期项目一律不予受理,请各二级单位合理安排本单位的受理时间。
        2、科技处只接受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提交的材料。
        3、各二级单位必须提交由二级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201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5)(含电子版)交至科技处。
        4、纸质申请书必须是申请人从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以后导出的带有湖南省科技厅水印的申报书。面上项目、青年基金、省市联合基金和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须交申请书纸件(表一)、(表二)各2份;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须交申请书纸件2份。申请书请用粘贴或包贴装订。个人材料和项目支撑材料须和(表一)一起装订成册。未按要求装订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科技处审核网上提交后不能修改,请谨慎提交。导出的申请书内容不能修改,但可略做排版使之美观,网上和纸质内容要严格一致。
        5、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完成本单位申请书的形式审核工作。
        6、科技处将对纸质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合格项目一律初筛,初筛结果将在科技处网站予以公布。
        7、我校注册代码为:1013A。
     
    五、咨询方式
        1、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志    罗学明
         电  话:0731-22183439  
          科技处QQ群:52688141(加群请注明所在学院和姓名)
        2、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省科技厅基金办
          联系人: 李成平     匡智祥
          电话:0731-88988701  88988851(传真)
        3、具体申报受理事宜可咨询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受理咨询: 钟海华    胡晓波
          电    话:0731-88988730  88988320
          系统咨询: 李 华   蒋明艳
          电    话:0731-88988950
          受理地址:长沙市河西岳麓大道科技大厦一楼102室
     
    附:申报201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通知附件 
    附件1:申报指南   
    附件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3: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4: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代码   
    附件5:201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汇总表   
                                                        
                                科技处
                                20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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