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遵循“有限目标、稳定支持、集成升华、跨越发展”的总体思路,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前沿中的重大战略需求,重点支持我国具有基础和优势的优先发展领域。重大研究计划以专家顶层设计引导和科技人员自由选题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凝聚优势力量,形成具有相对统一目标或方向的项目群,通过相对稳定和较高强度的支持,积极促进学科交叉,培养创新人才,实现若干重点领域或重要方向的跨越发展,提升我国基础研究创新能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公布单量子态的探测及相互作用重大研究计划2013年度项目指南(见附件)。
一、申请条件
(一)集成项目。
本重大研究计划集成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前期承担过本重大研究计划的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并且所提研究方向与此次集成项目主要资助方向一致;
4.对没有承担过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根据集成方向研究需要,也将遴选少量项目参与集成;
5.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二)培育项目(延续资助)。
培育项目(延续资助)申请人应为本重大研究计划2012、2013年12月结题的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负责人。
二、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参与申请本次发布的重大研究计划延续项目与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已达到3项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本次发布的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延续资助)。
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参与申请本次发布的重大研究计划集成项目不限项。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通告和项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项目指南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根据计划安排,本重大研究计划2013年度只接收集成和培育项目(延续资助)申请。
3.2013年度本重大研究计划拟资助集成项目2项左右,平均资助强度为400-5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4年1月-2016年12月”;培育项目(延续资助)平均资助强度为50-6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4年1月-2015年12月”。
4.每个集成项目的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超过3个;集成项目的参与者必须是重大研究计划的实际贡献者,主要参与者不超过9人。
培育项目(延续资助)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5.集成项目应体现重大研究计划“创新性、基础性、前瞻性、交叉性”的研究特征,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研究计划总体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申请书内容应体现如下几个方面:
(1)在集成方向相关领域近期取得的主要进展;
(2)拟开展的与集成方向相关的研究内容;
(3)为实现总体科学目标和多学科集成的需要,申请人应承诺在研究材料、基础数据和实验平台上的共享;
(4)为避免重复资助,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培育项目(延续资助)是在已资助项目基础上为促进深入研究而采取的一种资助方式。申请书要着重阐明进一步研究的内容和预期成果。
6.本重大研究计划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申请集成项目的,亚类说明选择“集成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单量子态的探测及相互作用”, 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申请延续资助的,亚类说明选择“培育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单量子态的探测及相互作用”,在项目申请书正文中用黑体标出“申请延续资助”字样。以上选择(书写)不准确或未选择(书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3)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7.本重大研究计划申请报送日期为2013年7月22至26日16时。由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申请书(联系电话:010-62328591)。
8.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7月26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1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报送申请材料时,报送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3)应通过ISIS系统对申请书逐项确认。
(4)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报送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速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材料”。请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附件:单量子态的探测及相互作用重大研究计划2013年度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