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加强社会发展支撑计划项目的管理,我处决定今年11-12月对2006以来立项并已完成的社会发展支撑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验收项目范围为2006-2011年立项并已完成的社会发展支撑计划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验收内容
项目验收是以项目合同文本所确定的目标和内容为依据,对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知识产权的形式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团队建设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组织形式
社会发展领域的项目验收由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具体负责组织。重点项目由社发处组织,以会议验收和现场验收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一般项目委托项目推荐单位验收,其中市州项目由市州科技局组织,高等院校项目由校科技处组织,科研院所、医院项目由所在院所科技处或主管单位科技处组织,省直单位项目由所在单位科技处组织,省科技厅主管项目由社发处组织验收。
四、验收需提供的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重点项目
1、提交材料
(1)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申请表;
(2)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报告;
(3)计划任务书(合同书)复印件;
(4)研究成果复印件;
(5)经费使用情况表;
(6)社会发展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概况表。
2、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按照厅科技计划管理要求,2008-2009年立项未验收项目今年必须组织项目验收,2010-2011年项目完成了项目任务可申请项目验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材料准备工作,将验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省科技厅社发处(一式2份纸质材料),经社发处初审后另行确定验收方式和验收时间。
(二)一般项目
1、提交材料
(1)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结题报告;
(2)计划任务书(合同书)复印件;
(3)研究成果复印件;
(4)经费使用情况表;
(5)社会发展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概况表。
2、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请各项目主管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州科技局和省直单位)于2012年12月30日前自行组织完成验收工作,将验收资料(一式4份)按年度分类汇总,统一提交省科技厅社发处。
五、材料装订要求
项目单位按提交材料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按装订顺序制作目录,正反面打印,仿宋4号。
六、其他事项
1、根据厅科技计划管理要求,2011年起立项的项目验收必须登陆“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在线填写验收材料,具体事宜可咨询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0731-88988732)。
2、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验收的项目单位,需以书面报告形式经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省科技厅社发处批准。
3、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尽快进行项目验收,对不按规定进行项目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2013年的科技计划项目。
4、根据国家科技部和我厅关于重点以上项目“完成成果登记后,方才视同完成结题验收工作”的文件规定要求,重点以上项目完成社发处组织的项目验收后应及时到厅成果处办理成果登记手续,具体成果登记事宜可咨询厅成果处(0731-88988835)。
5、省社会发展支撑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受理时间一年两次,每年的6月和12月,请各项目主管单位及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规定时间集中统一报送,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 李林 0731-88988827
邮 箱:hnkjsf@126.com
地 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612房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湖南省社会发展支撑计划重点项目未验收项目清单.xls
附件2-湖南省社会发展支撑计划一般项目未验收项目清单.xls
附件3-社会发展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概况表.doc
附件4-湖南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5-湖南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报告.doc
附件6-湖南省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7-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