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各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教技司[2012]143号)精神,我省可推荐申报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现将我省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面向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申报。请各校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教技司〔2012〕143号)和《“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请在http://www.dost.moe.edu.cn下载),并严格根据《通知》和《办法》要求推荐申报团队和组织申报材料。
2、限额申报。每校限报1个。如无符合条件的,可以不申报。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3、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的要求准备推荐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申报材料需一式15份,双面打印装订,加盖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公章。各高校以公函形式申报,不受理其他组织或个人申报。
4、各申报学校要公开组织推荐和遴选,并且要对拟申报的创新团队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填写《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清单》,并加盖创新团队所在高校及财务部门公章,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我厅科技处,同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申请书和申请清单的电子版文件。
5、各校的推荐申报材料请于2012年6月25日前报送我厅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潘峰;联系电话:0731—84729829;电子邮箱:4739947@163.com。
科技处联系方式:
平台与奖励科 科技楼437
电话:22183437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