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株洲市第三批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1-09-28  作者:科技处  资料来源:本站   点击数:

                                 

                 

    关于做好株洲市第三批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株组〔2011〕125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科技局、人事(人社)局,市直及中央、省属在株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培养造就一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株发〔2011〕1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株洲市第三批(共10名)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在株单位与非公有制单位)的理、工、农、医、工程管理等学科和行业。

    二、选拔对象

    在我市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交通装备制造、有色冶炼、化工、食品加工、陶瓷、烟花等传统优势产业、重点学科、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的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新世纪千百万人才工程”人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湖南省“百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芙蓉学者;或国家、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承担者,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或科技型企业创办人,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道德素质高。勤于钻研,学风正派严谨,研学态度良好。组织凝聚能力强,善于把握科技创新发展方向,对解决重大科技问题具有提出关键性对策的决策能力和实践能力。

    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的关键环节,也是做好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3、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核实上报的推荐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学术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被推荐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1、《株洲市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表》可从株洲科技信息港(http://www.zzkj.gov.cn)下载,并请按填报须知的要求认真填报。

    2、《株洲市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表》及其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于2011年9月1日前报送市科技局人事教育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8687621, 28687620;传真:28687602;

    电子邮箱:zzskjjzgk@126.com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词:科技领军人才  选拔工作  通知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1年8月 10日印发

    附注: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9日,有关表格请在株洲信息港下载http://www.zzkj.gov.cn/news/2011/8-15/160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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