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侧重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奠定基础。根据省基金办的通知,201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资助强度及研究年限
1、资助类别: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含湘潭市、衡阳市、常德市联合基金重点和一般项目)。
2、资助强度: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为50万元;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为30万元;重点项目为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为3万元;省市联合基金重点项目为20-30万元、一般项目为5万元;申请经费数必须按资助强度填报;地球科学和管理科学不设重点项目。
3、研究年限:2012年—2014年。
二、申报条件
凡在我校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均可按《2011-2012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和《2012年湖南省自然科学衡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2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常德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统一简称指南)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者的条件请参照《指南》前言中的要求,各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
1、研究群体各成员学科专业具有关联性,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研究群体(10-15人)。
2、研究群体的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研究工作已经取得突出成绩,或在某基础研究领域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3、创新研究群体的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把握研究方向、凝炼重大科学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学术带头人应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已入选国家级或省部级的学术人才支撑计划。
4、创新研究群体应有3-5位研究骨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研究骨干平均年龄应小于45周岁(院士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
(二)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1、申请者必须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2、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项目组2/3以上成员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同时有两名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推荐,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国务院津贴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②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排名在前五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第一、二位)者;
③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学习或访问一年以上归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或学历证书,中国驻外使馆、领事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的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三)青年基金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含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1、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人员。申请青年项目须附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职称聘书复印件。
2、 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者必须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已获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除外)。
3、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湘潭市、衡阳市、常德市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 (见附件) 。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管理办法,按照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并通过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由科研秘书报送科技处。
2、承担2008年及以前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结题后方可申报(结题截止时间为6月30日)。承担2009年及以后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已结题除外。
3、申请者当年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3 项(其中1项为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即:每位申请者只能申请一种类型的项目1 项,若没有申请项目可以参加3 项(其中1 项为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的申请。
4、2012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项目具体申报操作细节请参照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流程。
5、2012年度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市联合基金项目按条件采取自由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采取限额申报,其中青年基金项目可占用重点和一般项目指6、学科代码必须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见附件)填写完整,有三级学科的请填至三级学科,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7、项目申报时,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须交申请书纸件(表一)、(表二)均为4份,省市联合基金项目须交申请书纸件(表一)、(表二)均为5份,(表一)和(表二)分开装订;创新研究群体、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须交申请书纸件4份。
8、申请书双面打(复)印,申请者基本条件有关证件(复印件)与申请书一起装订在申请书(表一)的最后,请用粘贴或包贴装订成一本。另各学院科研秘书需同时将《2012年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012湖南省自然科学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见附件)交科技处各1份。
9、正式上报的项目申报书必须是从网上申报系统中导出的带有水印的申报书。网上提交后不能修改,请谨慎提交。导出的申请书内容不能修改,但可略做排版使之美观,网上和纸质内容要严格一致。
10、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在申请书(包括电子版及纸质版)中提供可证明本人身份、能力和水平的复印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11、我校注册代码为:1013A。
四、申请书提交日期
1、8月21日前,各学院将本院申报汇总表发至377648218@qq.com进行超项检查。
2、8月23日前,申请者完成网上申报,打印出正式上报材料交至学院。
3、8月26日前,各学院将申报材料(联合基金5份,其他类型4份,汇总表1份)报送科技处。
五、申报限额
省自科基金办分配我校名额总数为45,其中重点和一般项目35项、青年项目10项。各二级学院推荐上报,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推荐上报省基金办。
市州联合基金项目自由申报。
六、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刘志,杨勇波;联系电话: 22183439;QQ群:52688141。
附件:
1、申报限额
2、2012年度基金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流程
3、申报指南
4、申请书格式
5、合作协议书(联合基金用)
6、2012年省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7、2012年省自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8、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代码
科技处
201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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