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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开招聘23名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的启事

    发表日期:2011-08-30  作者:科技处  资料来源:本站   点击数:

                                 

                 

    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23名流动编制项目主任(其中,生命科学四处、六处;管理科学三处;医学科学一处、二处、四处、八处目前有空缺固定编制。本次招聘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经过一个聘期工作,综合考察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管理能力等,由科学部和流动编制项目主任双向选择,部分流动编制项目主任在聘期满后可转为固定编制项目主任)。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1.计划局综合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2.国际合作局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3.数学物理科学部数学科学处应用数学与计算数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4.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二处化学生物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5.生命科学部生命科学四处神经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6.生命科学部生命科学六处食品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7.生命科学部生命科学七处植物保护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8.生命科学部生命科学八处畜牧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9.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二处古生物学、地层学与沉积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0.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五处气象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1.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五处水利科学与水管理/水利工程与海洋工程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2.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一处通信系统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3.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二处计算机软硬件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4.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三处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5.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四处光学与光电子器件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6.管理科学部管理科学二处战略管理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7.管理科学部管理科学三处公共管理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8.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一处

    消化科学/血液科学/老年医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9.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二处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20.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二处泌尿/生殖/围生医学(Ⅱ)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21.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四处检验医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22.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四处烧伤/整形/康复医学/急重症医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23.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八处中医学(Ⅱ)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所负责领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初步审查、组织评审、监督实施、成果管理等工作;

      (二)组织拟订所负责领域的优先资助领域、学科发展战略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等;

      (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选聘条件:

      (一)作风正派,廉洁公正,能够热心为科学家服务;

      (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副高级一般任职3年以上;

      (三)具有较好的科研工作背景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能够保证聘用期间全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其中可转为固定编制岗位的应聘人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具有招聘岗位相关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与科研、教学工作背景并做出了突出成绩,熟悉相关领域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学术敏感性和学术判断力。

      有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与自然科学基金委及其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二)曾担任过流动编制项目主任但离任不满2年的。

      四、聘用期限和待遇:

    Verdana>  (一)聘期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流动编制项目主任一经聘用,由我委人事局与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协商,三方签订聘用协议。

      (二)有关待遇:

      1.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的工资福利仍由原单位发给,聘用期间在我委享受流动项目主任岗位津贴(2000元/月,含税);

      2.享受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因公出差(出国)、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有关培训、国家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办公条件保障以及有关福利待遇。

      五、重要说明:

      (一)要详细了解我委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等有关情况,请访问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询。

      (二)由于我委条件有限,京外聘用者请自行解决住房、交通等问题。

      (三)本岗位不招收应届毕业生(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

      六、报名方式:

      欢迎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报名应聘。有关单位也可以组织名义向我委推荐人选。报名时请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审核推荐并加盖公章后,以信件方式寄至: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人事局干部处

      截止日期:2011年9月26日。

      咨询电话:010-62326934,010-62326928

      报名截止后,相关部门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答辩人选,我委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答辩。如在1个月内未收到答辩通知,则表明未能进入答辩人选范围。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申请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人事局

    201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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