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各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教技司〔2011〕162号)精神,我省可推荐申报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现将我省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面向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申报。请各校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教技司〔2011〕162号)和《“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请在http://www.dost.moe.edu.cn下载),并严格根据《通知》和《办法》要求推荐申报团队和组织申报材料。
2、限额申报。每校限报1个。如无符合条件的,可以不申报。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3、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的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申报材料一式8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各高校需同时报送推荐申报的公函,不受理其他组织或个人申报。
4、各校的推荐申报材料请于2011年7月12日前报送我厅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31—84729829。
注:我校的推荐材料请于2011年7月10日前报送科技处余老师。联系电话:22183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