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在6月将受理一次教育厅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材料要求:
1、重点、青年在研项目请提供中期检查报告二份及电子文档;
2、一般项目结题材料要求: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报告及其相关附件各2份并附电子文档,重点、青年项目结题需要3份,原件请带科技处审核。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内容。
3、附件成果中的中文及英文标注必须用颜色笔标出,未标注的成果不得列入。附件中的论文除有重大影响的附全文外,其余的只要附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和标注页。
二、时间要求:
中期检查及结题截止时间:6月23日
三、特别说明:
因申报教育厅项目有限项规定(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两项未结题项目的参加者不得作为申请者新申请项目),请在研项目负责人务必及时结题以免影响自己和他人申报。
附件1:教育厅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2:教育厅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处
2010年6月12日
附件:关于受理教育厅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