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8-04-24 作者:管理员 资料来源:本站 点击数:
湘高企办字[2018]06号
各推荐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拟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技术和财务专家。现将有关评审专家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湖南省境内居住和工作。
(二)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没有受过行政处罚。
(四)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五)技术专家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正高以上职称或者同时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博士学位者优先。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关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并长期从事科研开发和企业科技管理工作,对相关产业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情况有较全面的了解。
(六)财务专家要求具有从事财务、审计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职称(含注册税务师资格)。
二、专家推荐方式
(一)推荐单位
各省直有关部门、高校及科研机构,各市州及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国家及省级特色科技产业基地、行业协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科技孵化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作为本次专家申报的推荐单位。
(二)专家推荐程序
1、2018年4月10日至5月1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符合条件的专家,请登陆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及相关信息的填写(网址:http://61.187.87.52:8088/hnhti/)。登陆信息系统,点击注册,选择注册身份(选择“技术专家、财务专家”),填写《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专家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上传相关资质证书后提交。表中专长栏目必须依据“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技术领域分类和代码,填写至三级技术领域及代码。
2、已进入高企认定专家库的专家和新申请的专家均需按程序在系统注册,填写个人简要信息,上传相关资质证书。新申请入库专家注册后,必须由推荐单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及《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专家备案表》各一式两份,报送或邮寄至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进行备案审核。
3、专家完成入库系统注册、信息填报和备案审核后,系统信息激活,生成系统账号密码,将纳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成为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评审的备选专家。
三、有关要求
(一)专家库建设是保障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要予以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并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
(二)备案入库专家要加强学习,熟悉和掌握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和相关产业政策。我办将组织对入库专家进行相关政策、专业培训和考核,通过考核的专家方可上岗。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个人信息发生变化要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信息更新。此前已入库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未在系统中重新注册、填报信息的视同放弃高企认定评审专家资格。
附件:高新技术(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专家库专家备案表
四、联系方式
省认定办:王红、李成平0731-88988819、88988661
纸质备案材料寄送:朱月明0731-88988006(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116室)
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信息来源:高新处
编辑: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发明与创新》杂志社
审核:省科技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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