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8年度湖南省自科基金项目结题验收、2019年度湖南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展开(见附件1、附件2),请各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通知相关内容,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现就我校此项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湖南省自科基金项目结题验收
1、2016年度立项的及2016年以前立项且未完成结题的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不含省市联合基金项目)请于2018年6月6日17:00前提交结题材料一式两份(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3,需胶装成册,包括结题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复印件)、验收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4,电子版请发送至:42835673@qq.com)到科学技术处项目科。有合作单位的项目请在结题报告“合作单位审核意见”处填写审核意见并盖合作单位公章。
2、2014年度和2015年度立项的未完成验收的省市联合基金项目请准备验收报告一式四份(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5,暂不胶装,包括验收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填写专家验收意见初稿(电子版和1份打印好的纸质件)、汇报PPT(杰青10分钟汇报5分钟提问),具体时间、材料要求、评审程序等项目归口的各市科技局通知。
3、2017年度立项项目原则上暂不接收结题材料。
4、未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的论文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结题成果列入;请用荧光笔(彩色笔)在论文中“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处作好标记;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请提供检索证明;项目成果中如有培养研究生,请附所培养研究生毕业论文封面(限指导老师为项目负责人)。
5、“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评价”一栏请参照以下格式自行填写:“项目针对/围绕XXX问题,采用XXX的研究方法,开展了XXX方面的研究,解决了XXXX的问题,取得了XXX研究成果(不要涉及论文,专利具体数量等),研究成果在研究领域/方向具有XXX科学意义,具备XXX应用前景/产生了XXX经济效益。项目完成了合同约定的研究任务,取得了预期的研究成果,符合项目结题条件,同意申请结题。”
6、“依托单位审核意见”一栏,请填写“同意申请结题”。
7、结题报告中《表5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请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后签字,并到财务处、审计处审核盖章。
8、根据相关要求,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因此,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还需通过科技报告呈交系统分别提交一份最终科技报告(系统地址:http://61.187.87.57:8088/reportsubmit/),呈交科技报告授权码的获取请联系科学技术处项目科。
9、特别提醒:主持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19年省自科基金项目。请准备此次结题后马上申报2019年度湖南省自科基金的项目负责人留意,提交结题报告,必须是在科技报告审核通过后,项目才能正式结题,系统中项目的状态才会更改,才可以申报新项目,请务必尽早提交科技报告。
二、2019年度湖南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
1、今年新增“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类型,资助金额分别为:100万元/项、20万元/项。“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资助金额增加到50万元/项。“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资助金额为5-10万元/项。
2、面上项目申报资格修改为:“获得过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类别)资助2次以上(含2次)的,不得再申报面上项目”,资助金额增加到10万元/项。
3、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各申请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4、撰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和填写“学科代码”(有三级学科的必须填到三级学科(三级学科代码为字母后6位数字),交叉学科可以填两个学科代码)。
5、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19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XX年12月31日。
6、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除外)。
7、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若想依托本校申请省自科基金,请联系科学技术处项目科,签订相关申报协议(附件6)。
8、如需专家推荐的,须在系统中上传由推荐者签字并加盖推荐者所在单位公章的专家推荐意见的扫描文件。
9、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合作企业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
10、结合不同学科特点,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核定;支出预算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原则上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项目经费和自筹经费;对合作研究是否外拨资金、外拨资金金额,单价或单笔金额大于5万元以上的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需提供预算编制说明;专家咨询费可参照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执行,填写编制说明;其他科目均需填写编制说明。
11、请各二级学院于2018年5月29日17:00前提交纸质盖章和电子版的《2019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汇总表》(附件7)到科学技术处项目科,电子档请发送至:42835673@qq.com。
12、请各项目申请人于2018年6月26日17:00前在系统提交项目申请,科学技术处将组织人员进行形式审查。
科学技术处联 系 人:罗学明
联系电话:0731-22183437
附件1:转发省基金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kjc.hut.edu.cn/docview.asp?id=2795
附件2:转发省基金办: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http://kjc.hut.edu.cn/docview.asp?id=2791
附件3:湖南省自然科学(一般、青年)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4:验收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
附件5:湖南省自然科学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6:工作单位为非依托单位的人员依托湖南工业大学申报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合同
附件7:2019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