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学校关于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结余经费相关问题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09-29  作者:  资料来源: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9/info48335.htm)第二十八条: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并且依托单位信用评价好的,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

    我校2015年底提交结题材料,201646日正式审核结题的19个项目,到今年1231日,会到结余经费支出的截止期限。过期结余经费仍有剩余的,学校将按照文件要求退回国自科基金委。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留意。

    今年1231日,我校会有19个国自科项目到达研究期限,提交结题材料时须报送财务处审核的项目经费决算表。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经费预算合理开支经费,将项目结余经费控制在20%以内。如有需要将预算进行变更的,请联系科学技术处项目科胡黄卿老师(电话:22183436)。

    科学技术处联 系 人:罗学明

    联系电话:22183437


    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2015年度国家自科基金结题项目清单

    附件2湖南工业大学2018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需结题项目清单  


    科学技术处

    2018929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