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发〔2018〕35号)和《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深化省级科技创新计划管理改革的方案》(湘科发〔2018〕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湖南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全面支撑我省科技发展战略、科技项目评审评估、政策咨询等科技管理工作,近期,将组织核实完善湖南省科技专家库在库专家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专家的基本标准
湖南省科技专家库是我省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库专家应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熟悉相关领域的科技、经济发展状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和省科技创新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专家不在此限)。
二、科技专家退出
如入库专家存在以下情况的,相关专家自动退出专家库。违法违纪;开除公职或党籍;发生学术失范等科研失信行为;因个人职务、职称、年龄变化不再符合科技专家库入库基本条件的;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专家本人可申请退出专家库;其他不适宜参加科技活动或不符合入库基本条件的情况。
三、工作内容
1、核实更新本学院在库科技专家信息。(本单位在库专家名单已发送至各学院科研秘书)。
2、标识已调离本学院的科技专家。
3、按照科技专家退出情形要求,标识退出的科技专家。
四、提交时间方式
请于4月9日17:00前,请各学院提交更新的专家信息表电子档。信息填报不规范的专家将会被科技厅按退出进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罗学明
联系电话:22183437
附件:1、专家信息填写说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全科
科学技术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