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省自科基金到期未结题项目”结题的紧急通知

    发表日期:2019-04-04  作者:  资料来源:   点击数: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2016]79号,附件1)文件规定,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自科基金委”)下发了《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如下:

    12019430日之前,所有到期未结题的省自科基金项目都要进行结题验收,按照合同要求提交一式两份结题报告(对于研究失败的项目,要提交失败原因的分析报告),并提交学校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由学校统一报送省自科基金委(省市联合基金项目须以会议方式验收),省自科基金委审定后,对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将准予结题。

    2、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在科技报告呈交系统提交一份科技报告(系统网址:http://61.187.87.57:8088/reportsubmit/),呈交科技报告的授权码将统一发到项目负责人邮箱,如未收到,请及时联系省科技报告管理服务中心(黄卉 84586773、夏艳红 84586791)。

    32019430日之后,对于到期仍未结题的项目,省自科基金委将不再受理结题申请,并将依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40条的规定,采取追回已拨经费、撤销项目资格、取消申请资格等处理措施。

    4、对于今后凡有到期而未结题项目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下一年度的省自科基金项目。

    按以上通知要求,科学技术处筛选了到期未结题的项目清单(附件2),如有到期未结题的项目没在清单内的,请联系科技处。

    株洲联合基金项目,请于41717:00前提交结题材料到科技处(材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3),会议验收时间待株洲市科技局通知;院校联合、青年基金、非共识项目、面上项目请于42317:00前提交结题材料到科技处(材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4)。

    科学技术处联 系 人:罗学明

    联系电话:22183437


    附件1湘科[2016]7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湖南工业大学2019年4月省自科基金须结题项目清单  

    附件3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结题材料提交要求  

    附件4院校联合、青年基金、非共识项目、面上项目结题材料提交要求  


    科学技术处

    201943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