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7-2020年)》(湘政办发〔2017〕77号)和《株洲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株政办发[2018]1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服务产业项目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株洲创新型城市创建,现组织申报2019年株洲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19年度株洲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项目包括成果转化专项、成果孵化及工程化培育专项。
成果转化专项
重大专项:基于国内领先或世界前沿的先进技术,1-2年内能够进入省部重大科技计划,能够形成引领本市主导产业重大转型的标志性产品或引领国内新兴产业细分方向并支撑产业快速发展。
重点项目:支持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市场前景好,已经完成工程化应用研究的高端成果、重点专利在本地产业化。
成果孵化及工程化培育专项
初创成果孵化:支持新兴产业方向新注册、投产企业的科技成果、专利产业化;优先支持新引进的高端人才团队。
成果工程化研究:针对产学研有效结合的中小企业,支持新兴产业及优势产业补短板的新成果、专利工程化研究及产业化。
公益性成果应用研究:支持农业新技术研发和推广示范;支持节能环保工程化研究、应用,支持公共医疗技术研究、示范推广。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株洲地区注册1年以上(初创成果孵化另行规定),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2、项目参与单位均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与项目任务相适应的人员、财务和场地条件。
3、项目牵头单位没有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且近两年未获得过市科技专项项目资金支持(湖南工业大学以学院为独立单位)。
三、申报程序
1、进入株洲科技局网站(http://kjj.zhuzhou.gov.cn),点击进入“科技项目征集与管理平台”,申报单位已完成注册的直接登录(首次申报的点击注册后填报单位信息,待审核通过后再登录)。
2、申报单位根据当年研发活动内部立项情况,统筹分项完成科技项目备案;由市科技局主管科室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为企业研发经费财务归集、R&D统计和高新技术企业相关审核的基本依据。
3、申报单位在通过备案审核的项目中,自主选择项目,在系统中选择填报对应计划类别申报表,上传相关附件。
4、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在线审查,在信息系统中推荐合格项目,并将推荐项目汇总成表;在申报截止后一周内,联合行文报送至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5、市科技项目受理中心对项目进行在线形式审查,根据情况退回修改或不予受理。
6、市科技局主管科室在线初审,确定进入专家评审的项目。
四、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在推荐和受理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初审的项目,根据通知,由牵头单位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简装成册,不另做封面,含相关附件),送市科技项目受理中心。
2、共性附件材料:营业执照(企业) /事业单位法人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项目负责人(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含企业所得税科技类优惠事项备案表)及财务报表、项目真实性承诺书,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主要外聘专家知情书、相关知识产权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
单位研发项目网上备案常年开放,本年度研发项目当年11月30日前应完成备案,每年12月1日以后填报的列入下年度审核。
2019年度株洲市创新型城市专项成果转化专项重点项目、初创成果孵化项目6月30日截止,其他类别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申报及系统咨询: 市科技项目受理中心: 0731-28687676
专项申报业务咨询:市科技局高新产业科: 0731-28687615
农村科技科: 0731-28687609
社会发展科: 0731-28687610
科技成果科: 0731-28687632
推荐及流程咨询: 市科技局规划监督科: 0731-28687607
市财政局企业科: 0731-28681152
投诉受理: 市科技局机关党委: 0731-28687604
附件:2019年株洲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株洲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5日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2019年株洲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在“科技项目征集与管理平台”系统中先完成项目备案,通知科技处审核、市科技局初审通过后方可正式填报申请书。
请于2019年5月29日17:00前完成项目的申请书提交工作。学校审核推荐后科技局会进行审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没有账号的老师请联系科技处项目科获取。
科技处联 系 人:罗学明
联系电话:22183437
科学技术处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