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株洲、湘潭市及其省直管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
,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
深入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部署,加速推动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
根据《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2019-2021年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就2019年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志性工程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聚焦重大任务
。
根据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总体布局,长株潭标志性工程重点支持一批对自创区建设发展具有重大标志性、基础性作用的创新示范工程和颠覆性技术研发项目
。
坚持三个“聚焦”,即聚焦省委、省政府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和创新型省份建设重点任务
,
聚焦部省会商重点工作,聚焦自创区建设重点任务
。
2、强化顶层设计
。
改革项目形成机制,突出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
,
高起点谋划,统筹布局
。
省层面重点支持一批立足于本省科技资源优势领域,能够推动人才、资金、产业高度集聚
,
对行业、产业发展和全省创新能力提升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标志性项目;市层面重点支持一批能够加快推进“三谷”建设
,
对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促进三市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发展具有重大标志性作用的项目。
3、省市集成联动
。
项目实施遵循“省统筹、市建设”的原则,采取“项目法+因素法”资金分配方式
。
省级层面,采取项目法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
;
市级层面,通过因素法引导实施一批市重点项目
。
通过省、市集成联动,集聚各类创新资源
,
合力推进自创区建设。
二、项目类别
1、重大标志性创新示范工程项目
。
项目实施意义特别重大、作用特别突出,对支撑自创区乃至全省创新发展
,
引领行业、产业技术进步标志性意义非常突出,具有集成性、系统性、唯一性显著特征
,
即参与要素高度集成,覆盖人才、平台、技术、资金、设施等多个方面
;
组织实施方式系统,内容涵盖人才引进、技术攻关、产业转化、创新服务、科技金融等多个方面
;
建设模式、内容唯一,省内、行内、业内首屈一指
,
独一无二。
2、重大颠覆性技术研发项目
。
项目面向国家、省战略需求和科学前沿,瞄准国内外一流技术、前沿技术和前端产品
,
强化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创新。重点支持高水平创新人才(团队)在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重大颠覆性技术等方面开展研究
,
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解决重大领域关键技术难题
,
产出能填补国际国内空白的重大原创性科技成果、重大战略产品。
三、项目组织
1、省组织项目
。
采取项目法,由省科技厅按照顶层设计、定向申报的方式组织实施
。
具体流程为:省科技厅、财政厅印发组织工作通知—项目单位申报—省科技厅组织评审形成立项建议—省科技厅研究审议并提出资金配置方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报省政府审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印发项目立项、资金文件。2019年支持重点为:岳麓山实验室培育、湖南光电集成创新研发平台、木本油料协同创新中心培育、中小型航空发动机研发平台、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项目等
。
此外,结合2018年长株潭自创区专项实施进展情况
,
滚动支持湘潭大学先进传感与信息技术创新研发平台、省部共建淡水鱼类发育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生物种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等项目。
2、市组织项目
。
采取因素分配法,由长株潭三市按照顶层设计、竞争择优的方式组织
,
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审核备案后实施。具体流程为: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印发组织工作通知—长株潭三市组织项目申报并编制形成年度实施方案(包括论证评审、提出备选项目、现场考察等)—三市将实施方案上报省科技厅审核—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审核后提出省专项资金配置方案并下达—三市组织项目实施(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组织签订项目任务书、经费拨付等)并上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备案
。
为确保聚焦重点,三市须严格按照重大标志性创新示范工程和重大颠覆性技术研发这2类项目的定位组织项目申报和编制实施方案
,
并加大协同支持力度。根据有关安排
,
三市年度实施方案重点围绕自创区“三谷”定位,突出对创新体系、能力建设和优势、特色产业项目的支持
。
各市年度实施方案备选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单个项目任务参与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
,
有企业参与的,需按有关规定配置企业自筹资金
。
四、有关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资格
。
牵头单位须在长株潭三市范围内,承担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
涉及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的,取消相应资格
。
牵头单位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
2、申报材料填写
。
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www.hnst.gov.cn)
,
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报申报材料,涉密项目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
,
另行填报。
3、组织要求
。
省组织项目,由省科技厅组织项目论证、提出立项和具体经费配置建议
,
负责项目任务书签订等后续管理服务工作;市组织项目
,
由长株潭三市科技局按因素法要求组织项目,编制形成年度实施方案报省科技厅审核
,
省科技厅根据实施方案提出资金配置方案,三市根据资金配置方案修改完善实施方案
,
签订项目任务书,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备案后实施
。
4、时间要求
。
按程序严格把握各时间节点,确保项目组织有序推进
。
省组织项目,6月9日前完成项目申报(申报指南、申报书见附件1、2)
,
6月14日前完成项目论证,6月17日提交立项建议
;
市组织项目,6月14日前组织项目申报、论证并完成年度实施方案(提纲见附件3)编制
,
6月17日前上报省科技厅审核。
联系人:省科技厅示范区协调推进处 朱胜
联系方式:0731—88988728
附件:
1. 2019年长株潭标志性工程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2.长株潭标志性工程项目申报书(模板)
3. 2019年长株潭标志性工程年度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