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自然科学基金2018年度面上、青年项目提前结题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湖南省科技厅安排,2018年度及之后的省自科基金项目均需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填报结题信息、撰写科技报告。因系统结题模块尚在调试中,为保障研究期限即将到达,且已完成研究任务,不需会议验收的2018年度省自科基金面上、青年项目负责人,能及时申报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省基金办决定对2018年度省自科基金面上、青年项目进行提前结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18年度立项且未结题的省自科基金面上项目、青年项目。不准备申报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的项目负责人,请待系统调试完毕后再按相关通知要求结题。
二、结题材料要求
1、此次结题材料填报采用离线方式,请提供《验收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档一式一份、《结题材料》纸质档一式三份。《结题材料》需胶装成册,包括《验收报告》(模版见附件3)、《项目任务书》(可自行在系统下载打印)、成果复印件。《结题材料》用《验收报告》首页做封面即可。
2、待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流程最终确定,并可以走网上验收流程后,再按相关通知要求在系统完成补填结题报告、撰写科技报告等工作。
三、材料提交要求
1、请用荧光笔(彩色笔)在论文中“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处作好标记;未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的论文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结题成果列入;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请提供检索证明;专利必须已授权;项目成果中如有培养研究生,请附所培养研究生毕业论文封面(限指导老师为项目负责人)。
2、“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评价”一栏请参照以下格式自行填写:“项目针对/围绕XXX问题,采用XXX的研究方法,开展了XXX方面的研究,解决了XXXX的问题,取得了XXX研究成果(不要涉及论文,专利具体数量等),研究成果在研究领域/方向具有XXX科学意义,具备XXX应用前景/产生了XXX经济效益。项目完成了合同约定的研究任务,取得了预期的研究成果,符合项目结题条件,同意申请结题”。并请自行联系三名省内高级职称小同行的专家签字(不可为项目组成员)。
3、“依托单位审核意见”一栏,请填写“同意申请结题”。
4、请项目负责人在《结题报告》“八、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和“九、项目研究工作总结”处签名,并请自行去财务处和审计处审核盖章(已联系财务处刘胜老师、审计处刘晓露老师,8月12日上午审核盖章)。
四、时间安排
结题材料、《验收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的纸质档和电子档请于2020年8月12日上午提交到科学技术处项目科(崇德楼426室)。因时间紧急,过期不侯。
科学技术处联 系 人:罗学明
联系电话:22183437
联系邮箱:42835673@qq.com
附件1:湘科[2016]7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验收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
附件3:面上、青年基金项目验收报告(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