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湖南工业大学关于报送202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09-03  作者:  资料来源:   点击数:

    各项目负责人:

    2020年度,我校共获批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4项,项目批文见附件1(《关于202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湘基金委[2020]1号)》)。按照省基金办要求,项目负责人需要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中填报省自科基金项目任务书(系统网址:http://61.187.87.55/egrantweb/)。现就任务书填写的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任务书填写、审核流程如下图所示:

    2、任务书填写注意事项:

    1)简表

    依托单位开户银行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株洲湖工大支行

    银行账号:43050162613609999999

    2)研究进度及预期目标、考核指标

    项目任务书中“研究进度及预期目标”应与申请书中的内容一致。考核指标应与申请书预期目标中的相关内容相吻合,不得减少预期指标。但如申报书中预期目标中某项指标为4-6,在任务书考核指标对应栏目可填4

    3)项目组主要成员

    项目任务书中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同申请书中一致(包括增减、换序),如有成员变动,须办理项目变更程序。目前青年项目填写“每年工作(月)”可能会出现无法填入的问题,请等2天待系统修复。

    4)批准经费

    杰青、面上、青年项目及由省财政拨款的省市联合基金项目批准经费见附件2《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0]20号);株洲市省市联合基金项目批准经费见附件3《湖南省2020年度联合基金经费清单(湖南工业大学)》。

    5)经费预算、各方权利义务

    、杰青、面上、青年及由省财政拨款的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项目任务书经费预算中的省级财政专项经费从申请书中直接读取不能更改,“自筹经费列”可全部填0。如面上项目申请10万实际只批准5万的,“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列”各经费预算科目请按申请书中原预算的50%填写。

    杰青项目需在间接经费中预留20%作为管理费,其余80%为绩效支出;其他项目间接费用全部作为绩效支出。“各方权力义务”中省拨经费填入甲方(系统已固定),乙方、丙方填0

    Ⅱ、由株洲市拨款的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本年度我校由株洲市拨款的省市联合基金项目,批准金额全部为5万元。项目任务书经费预算中的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列”全部填0,株洲市批复的经费填入“自筹经费列”,经费来源为“其他财政拨款”,经费预算科目请与申请书经费预算表中的“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列”保持一致。如申请10万实际只批准5万的,各经费预算科目请按申请书经费预算表中原“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列”预算的50%填写。

    所有项目的间接费用均可全部作为绩效支出。“各方权力义务”中甲方系统默认为“0”,“丙方”填“5”,乙方自筹填“0” 。

    3、时间节点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91111:00前在系统中填写并提交项目任务书,待学校、市科技局(省市联合基金)和省基金办全部审核通过后,再双面打印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杰青、面上、青年项目)/一式四份(省市联合基金项目),不要装订,用夹子夹好,并在项目任务书最后一页“乙方项目负责人(签章)”处签名,于91817:00前提交到科技处项目科(科技楼426室)。

    科技处联 系 人:罗学明

    联系电话:22183437

     

     

    附件1:关于下达2019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的通知(湘基金委[2019]1号)

    附件2: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0]20号)

    附件3:湖南省2020年度联合基金经费清单(湖南工业大学)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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