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2020年度,我校共获批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4项,项目批文见附件1(《关于202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湘基金委[2020]1号)》)。按照省基金办要求,项目负责人需要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中填报省自科基金项目任务书(系统网址:http://61.187.87.55/egrantweb/)。现就任务书填写的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任务书填写、审核流程如下图所示:
2、任务书填写注意事项:
(1)简表
依托单位开户银行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株洲湖工大支行
银行账号:43050162613609999999
(2)研究进度及预期目标、考核指标
项目任务书中“研究进度及预期目标”应与申请书中的内容一致。“考核指标”应与申请书“预期目标”中的相关内容相吻合,不得减少预期指标。但如申报书中预期目标中某项指标为4-6,在任务书考核指标对应栏目可填4。
(3)项目组主要成员
项目任务书中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同申请书中一致(包括增减、换序),如有成员变动,须办理项目变更程序。目前青年项目填写“每年工作(月)”可能会出现无法填入的问题,请等2天待系统修复。
(4)批准经费
杰青、面上、青年项目及由省财政拨款的省市联合基金项目批准经费见附件2《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0]20号);株洲市省市联合基金项目批准经费见附件3《湖南省2020年度联合基金经费清单(湖南工业大学)》。
(5)经费预算、各方权利义务
Ⅰ、杰青、面上、青年及由省财政拨款的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项目任务书 “经费预算”中的“省级财政专项经费”从申请书中直接读取不能更改,“自筹经费列”可全部填0。如面上项目申请10万实际只批准5万的,“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列”各经费预算科目请按申请书中原预算的50%填写。
杰青项目需在间接经费中预留20%作为管理费,其余80%为绩效支出;其他项目间接费用全部作为绩效支出。“各方权力义务”中省拨经费填入甲方(系统已固定),乙方、丙方填0。
Ⅱ、由株洲市拨款的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本年度我校由株洲市拨款的省市联合基金项目,批准金额全部为5万元。项目任务书“经费预算”中的“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列”全部填0,株洲市批复的经费填入“自筹经费列”,经费来源为“其他财政拨款”,经费预算科目请与申请书经费预算表中的“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列”保持一致。如申请10万实际只批准5万的,各经费预算科目请按申请书经费预算表中原“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列”预算的50%填写。
所有项目的间接费用均可全部作为绩效支出。“各方权力义务”中甲方系统默认为“0”,“丙方”填“5”,乙方自筹填“0” 。
3、时间节点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9月11日11:00前在系统中填写并提交项目任务书,待学校、市科技局(省市联合基金)和省基金办全部审核通过后,再双面打印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杰青、面上、青年项目)/一式四份(省市联合基金项目),不要装订,用夹子夹好,并在项目任务书最后一页“乙方项目负责人(签章)”处签名,于9月18日17:00前提交到科技处项目科(科技楼426室)。
科技处联 系 人:罗学明
联系电话:22183437
附件1:关于下达2019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的通知(湘基金委[2019]1号)
附件2: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0]20号)
附件3:湖南省2020年度联合基金经费清单(湖南工业大学)
科学技术处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