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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湖南工业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09-18  作者:  资料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1]251号,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附件2)、《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湘教发[2018]10号,附件3)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1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湖湘文化传承创新,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学科及人员名单见附件4)和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平台及人员名单见附件5申报的项目

    2、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1 1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面向学校副高及以下职称的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贯彻《关于打造“三个高地”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21]7号,附件6)和《高等教育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5号,附件7)文件精神,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合理、择优的原则,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学院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进行项目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2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学校在岗人员,且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严谨科学态度,学风端正学术诚信,具有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3、机关工作人员按学科归口到对应二级学院进行申报。

    4目研究人员应组成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10人,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进课题组。

    5、项目组成员工作单位请勿写到二级部门。如果有外单位人员参与的,请在申报书“合作单位”处列出其单位名称。合作单位数量不超过1个。

    6、各类项目的研究开始时间为发文公布之时,一般项目执行期限为2,申报书中研究期限可以是:2022-2023年;重点、优秀青年项目的执行期限为2年至3。申报书中研究期限可以是:2022-2023 / 2022-2024年。

    三、申报限额

    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学校推荐、限额申报、择优立项。其中重点、优秀青年项目由二级学院负责推荐,校内申报不限项;一般项目申报指标分配到二级学院,详见《湖南工业大学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限额表》(附件8)。

    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学校推荐到省教育厅的重点、优秀青年项目的立项率为75%;一般项目不设立项率,省教育厅对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立项。

    3、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不超过3(学校在研项目人员名单见附件9)。

    4、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5已撤项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能申报(学校已撤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0)。

    四、经费相关

    1、项目申请经费金额:重点项目自科类8万元、人文社科类6万元;优秀青年项目自科类6万元、人文社科类4万元;一般项目均为1万元。

    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经费分为直接经费、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可全部用于绩效支出。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总额-设备购置费)×30%。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不超过60%

    如:重点自科类项目(非纯理论基础研究)总经费为8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为1万元,则间接费用上限约为:1.6万元。

     

    五、申报流程

    1、申报书撰写

    申请人填写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1,以下简称《申报书》。最终提交的申报书,以申报系统里自动生成的版本为准),并提供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于202192717:00送至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处。

    申报自然科学重点项目必须到法定的查新机构查新,查新报告作为附件报送,此工作可在项目获学校推荐后进行。

    2、学院审核及推荐

    各二级学院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书的形式进行审查。各二级学院报送的申报材料,若发现不实,将取消当年项目申请人申报资格,并减少二级学院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标。今年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书,省教育厅会予以淘汰,不再给予整改机会。

    重点、优秀青年项目请各二级学院审核后,于202192817:00,提交《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优秀青年项目学院申请汇总表》(附件12)纸质档(须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档到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材料纸质档请于202110811:00,提交到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

    一般项目请各二级学院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学院申报限额组织评审,于2021101217:00提交《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13)纸质档(须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档到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学院上报项目清单后,各项目参与成员不得再做更改。

    3、学校评审及公示

    20211012日前,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学院上报的重点、优秀青年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随后对评审结果、学院上报的一般项目清单,进行校内公示。

    项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校此次上报的项目名单。

    4、系统填报

    获学校推荐的重点和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获二级学院推荐的一般项目申请人,请于20211013日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用分配给各二级学院的账号,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 rms.xuefeng.space),将获推荐的申报书,进行系统填报(填报要求、正文部分模板请以系统为准),于2021101517:00在系统提交。

     

    5、系统推荐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公示结果,于2021101817:00,在申报系统完成学校项目推荐工作。

    6、纸质材料提交

    各项目负责人在获学校项目推荐后,可在申报系统导出带水印号和条形码的申报书。重点、优秀青年项目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式4 份,并胶装;一般项目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胶装

    请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负责人承诺”处签名、项目组成员在“一、数据表”对应位置签名

    有合作单位的项目,应由合作单位在申报书“合作单位意见”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公章须与合作单位名称一致)。

    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提交到学院科研秘书处,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由科研秘书2021102111:00提交至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自科类学院请提交至科学技术处项目科(崇德楼428办公室);社科类学院请提交至社会科学处项目科(崇德楼425办公室)。

     

     

    六、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联系人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兰莉

    电话:22183017

    邮箱:29885269@qq.com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刘英

    电话:22183450

    邮箱:546573310@qq.com

     

    附件1:《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1]251号)

    附件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

    附件3:《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湘教发[2018]10号)

    附件4:湖南工业大学“双一流”建设学科及人员名单

    附件5:湖南工业大学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及人员名单

    附件6:《关于打造“三个高地”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217号)

    附件7:《高等教育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5号)

    附件8:湖南工业大学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限额表

    附件9:湖南工业大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在研”项目人员名单

    附件10:湖南工业大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已撤项”项目名单

    附件11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空白模板)

    附件12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优秀青年项目学院申请汇总表

    附件13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2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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