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项目申请人: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22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请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省厅申报通知、项目申报指南、《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和本通知后,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规定时间内,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申请书。
系统网址:http://61.187.87.55/egrantweb/
无申报账号的项目申请人,请在系统自行注册账号,然后联系科学技术处项目科审核。请项目申请人以实名方式加QQ群:科技处(181386374),方便后续沟通。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要求
1、项目类别及资助金额:杰出青年基金项目(50万元/项)、优秀青年基金项目(20万元/项)、面上项目(5或者10万元/项)、青年基金项目(5万元/项)、省市联合基金项目(5或者10万元/项)等9个类别。
2、起止年限:本次申报所有项目研究期限均为3年,即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单独发布的项目除外)。
3、年龄要求: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男性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7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面上项目、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8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职称学位:所有项目都要求申请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其中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人若不具有以上职称或学历,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系统(不可以是二级学院公章、2021版模版见附件3)。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项目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可以作为参与人参与项目。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通过受聘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
5、年工作时间要求: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申请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6个月;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须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6、限项要求:申请者(包括学生)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 项,其中只能主持1 项;申请(申请人)和正在主持(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 项;在正常执行期内尚未结题的省自科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有逾期未验收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
7、毕业制:申请人获得过省自科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省自科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类别)2 次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获得过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优秀青年基金、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创新群体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以上均不含联合基金项目)。
获得过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和省科技领军人才资助的,不得再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报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8、研究内容限项规定: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请;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或以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申请人申请项目。上述所谓重复申请的范围,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基金项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其他项目等。
9、科研诚信:2022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继续将科研诚信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参与者需签署《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公正性承诺书》(附件4),扫描上传系统后方可提交,不得代签字。
10、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的项目,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要求提供相应附件材料扫描件。
三、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为个人申报,不需要列出参与者。
2、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在系统填写推荐单位一栏时,应选择对应市州科学技术局。如申报“湖南省自然科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应选择推荐单位为“株洲市科技局”。
3、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新梳理一级和二级申请代码,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保持一致。
4、为促进学科交叉融合,省自科基金参照国家基金委设置了交叉科学,资助物质科学、智能与智造、生命与健康和融合科学等4个领域的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需先选择受理代码,再选申请代码。
5、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请在申报系统“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处准确填报合作单位名称。本年度项目申报,合作研究单位可不在《依托单位科研诚信公正性承诺书》上盖章。
6、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必须与合作研究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5)。协议须双方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7、按照省科技厅统一部署,从2021年起,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试点经费包干和负面清单制。以上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
8、联合基金项目申请需填报经费预算。申请资助经费=直接费用+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比例为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30%。根据学校现有文件精神,省自科联合基金项目间接费用可全部作为绩效支出。
9、“参与者简历”、“申报书正文”请在系统中下载模版后填写,再按要求上传。
10、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和学术奖励数目为10项以内。
11、申请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上传申报系统。
12、关于申请不予受理情形的说明。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管理办法》、本指南和相关类型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
(3)申请项目数量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以及其他违规申请都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四、申报时间节点及要求
1、有需要签署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专家推荐函盖校章的项目申请人,请于9月26日—9月30日工作时间到崇德楼428室,联系周娜老师办理。
2、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29日17:00前提交学院审核盖章、学院院长/科研副院长签字的《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汇总表》(附件6),到崇德楼428室,并发送电子档至:42835673@qq.com。
3、请各项目申请人于10月7日23:59前,在系统完成项目申请书及附件的提交。逾期未提交的项目,学校将不予推荐。
4、科学技术处于10月10日17:00前,对按期提交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将通知项目申请人返修。项目形式审查合格后,按照学院提交的项目申请汇总表,于10月11日16:00前完成项目的推荐工作。
科学技术处联 系 人:罗学明周 娜
联系电话:22183437 22183017
附件1: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附件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26号)
附件3:同行专家推荐信(2021版模版)
附件4: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公正性承诺书
附件5: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模板)
附件6: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