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在部分省市试运行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4-27  作者:项目科  资料来源:   点击数:

    河北省科技厅、山西省科技厅、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吉林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河南省科技厅、湖南省科技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海南省科技厅、重庆市科技局、四川省科技厅、贵州省科技厅、云南省科技厅、西藏自治区科技厅、陕西省科技厅、甘肃省科技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青海省科技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青岛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服务工作,助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税收政策落地落实,提升政务信息化服务质量,火炬中心开发建设了“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合同服务系统”)。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我中心将于2022年5月5日起,面向河北等20省市开通试运行“合同服务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启用时间

    (一)自2022年4月29日17点,停用原“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http://210.12.174.1:8084/,以下简称“原系统”)。自2022年5月5日起,试运行省市的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用户(含管理员、登记员和交易主体)需登录“合同服务系统”(https://ctmht.chinatorch.org.cn/)办理业务,操作说明见《一图看懂注册指南》(附件1)。2022年4月29日前提交的技术合同信息,需登录“原系统”进行查看。

    二、具体事项

    (一)账号注册

    交易主体需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登录“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注册“单位(法人)用户”账号或“自然人”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审核。

    1.单位(法人)交易主体

    (1)以法人身份参与交易的主体需先注册“单位(法人)用户”账号,账号注册及实名认证详细操作说明见《交易主体(法人用户)注册指南》(附件2)。该账号为管理账号,具有合同登记功能的同时还能够授权一个或多个“自然人”账号。

    (2)已拥有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单位(法人)用户”的交易主体,直接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完善交易主体信息并通过所选登记机构的审核后,可办理合同登记业务或授权本单位“自然人”账号。

    (3)各法人用户的登记办理人可注册“自然人”账号,完成实名认证,并经法人用户授权后方可办理技术合同登记。

    (4)“单位(法人)用户”账号可查看本账号及其授权的所有“自然人”账号所登记合同。

    2.自然人交易主体

    以自然人身份参与交易的主体需注册“自然人”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账号注册及实名认证详细操作说明见《交易主体(自然人用户)注册指南》(附件3),“自然人”账号只能看到本账号登记的合同。

    (二)账号使用

    1.每个“合同服务系统”账号(法人或自然人)可以绑定一个“原系统”账号,并导入该账号在“原系统”中已登记、认定的合同。

    2.管理员和登记员使用原系统的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合同服务系统”。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

    请地方科技部门高度重视“合同服务系统”上线试运行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学习操作指南、尽快熟悉使用方法,准确、真实、完整填报信息。

    (二)积极配合、加强沟通

    目前“合同服务系统”尚处于试用阶段,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反馈,不断完善提升“合同服务系统”功能。

    1.法人、自然人用户注册、实名认证审核问题,请咨询:010-88659000(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

    2.系统功能有关问题,请咨询:010-81047014

                               010-88656314

                               010-88656304

                               010-88656300

    3.交易主体信息补全审核、合同登记业务问题,请咨询当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登记机构联系方式目录:https://ctmht.chinatorch.org.cn/admin/deptSearch

    附件:1.一图看懂注册指南

          2.法人主体注册

          3.自然人主体注册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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