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关于签订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的通知》要求,2022年度湖南省自科基金已立项项目负责人需要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中填报项目任务书(系统网址:http://61.187.87.55/egrantweb/)。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书填写、审核流程如下图所示:
二、项目任务书填报注意事项
1、简表
依托单位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000445175364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株洲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18112901040066668
2、研究进度及预期目标、考核指标、项目组主要成员
项目任务书中“研究进度及预期目标”应与申请书中的相应内容一致;“考核指标”应同申请书中“预期目标”中的相关内容相吻合,不得减少预期指标;“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同申请书中一致,如有成员变动,必须办理项目变更程序(属重大事项变更,需省科技厅批复)。
3、经费预算、各方权利义务
我校2022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立项金额见《湖南工业大学2022年度湖南省自科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2)。其中:
(1)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均按照“包干制”管理,无需填写经费预算,须签署《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随纸质版《任务书》一起报送。“各方权力义务”中投入经费甲方为项目立项金额(系统默认),乙方自筹、丙方填0。
(2)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分为:由省财政拨款的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由株洲市拨款的省市联合基金项目2类(附件2)。
Ⅰ、由省财政拨款的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项目任务书 “经费预算”中的“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列”从申请书中直接读取不能更改,“自筹经费列”全部填“0”,经费来源为“专项经费”。
如申请10万元现只批准5万元,“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列”各经费预算科目和金额请按申请书经费申请表中“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列”的50%填写。
“各方权力义务”中甲方为5万元(系统默认),丙方、乙方自筹均填“0”。
Ⅱ、由株洲市拨款的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项目任务书“经费预算”中的“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列”全部填“0”,株洲市批复的经费填入“自筹经费列”,经费来源为“自筹经费/其他财政拨款”。
填入的经费预算科目和金额,请与申请书经费申请表中的“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列”保持一致。如申请10万元现只批准5万元,各经费预算科目和金额请按申请书经费申请表中“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列”的50%填写。
“各方权力义务”中甲方为“0”(系统默认),“丙方”填“5”,乙方自筹填“0” 。
(3)科市联合基金项目任务书 “经费预算”中的“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列”从申请书中直接读取不能更改,“自筹经费列”全部填“0”,经费来源为“专项经费”。“各方权力义务”中甲方为10万元(系统默认),丙方、乙方自筹均填“0”。
三、时间节点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7月20日17:00前在系统中填写并提交项目任务书,待学校、市科技局(省市联合基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市联合基金)和省基金办全部审核通过后(任务书状态为:待接收纸质材料),再双面打印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面上、青年项目,含签字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一式三份)/一式四份(联合基金项目),不要装订,用夹子夹好,并在项目任务书最后一页“乙方项目负责人(签章)”处签署姓名、联系电话、日期,于8月8-9日上班时间,提交到科学技术处项目科(崇德楼428室),项目科会在纸质材料相应位置加盖各类公章。
科学技术处联 系 人:罗学明
联系电话:22183437 / 13786378589
附件1:《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附件2:湖南工业大学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