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项目申请人:
2023年度国家自科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2023年度项目指南》(待发布)等通知和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提交工作。
一、系统填报截至时间
集中接收申请类项目的接收工作于2023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校内系统填报截至2023年3月10日11:00。
二、2023年度国家自科基金申报工作部署
序号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1 | 2022年12月 | 学校进行申报动员,组织专家召开申报交流会 |
2 | 2023年3月6日前 | 项目申请人准备申请书,学院按照工作计划组织申报 |
3 | 3月7日-9日 | 项目申请人根据《形式审查明细表》(待指南发布后提供)审查无误后,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
学院进行人员资格审查和申请书的形式审查,部分申请书返修并重新提交 |
4 | 3月11日23:00前 | 学院在线上报申请书到学校,提交推荐函、汇总表纸质档至科学技术处(为防止误操作,会收回各学院在系统的管理权限) |
5 | 3月12日 | 学校公示所有项目参与人信息 |
6 | 3月12日-18日 | 学校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书返修、在线推荐申请书、准备公函及项目清单等 |
7 | 3月19日 | 学校在线上报申请书到国自科基金委 |
三、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申报帐号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分配。
2、因系统简历功能更新,请于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3、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重新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切勿使用2022年生成的版本。
4、非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10类项目,研究期限由系统自动生成;在站博士后需要自行选择研究期限。
5、2023年开始,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
6、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资格进一步统筹。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2023年项目指南》拟于2023年1月中旬公布,申请政策变化和申报要求请以指南为准。
科学技术处联 系 人:罗学明 兰莉
联系电话:22183437 22183017
附件1:关于报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
附件2:2023年度国家自科基金申请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