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项目申请人: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和《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26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及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通知、《2024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等文件。现就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请项目申请人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按照通知和指南要求填报项目申请书及提交相关附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学科归口到对应二级学院进行申报。
申报系统网址:http://kjgl.kjt.hunan.gov.cn/egrantweb/
申报账号获取:
1、无申报账号的项目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自行注册账号(注册身份为:项目申报人→项目负责人)并激活后联系项目科审核。请项目申请人以备注“学院-实名”的方式加入科技处QQ群(群号:181386374),方便后续沟通。
2、如项目申请人账号归口其他单位需转入我校的,可在系统“个人信息维护”页面修改“所在单位”后,联系项目科审核。
3、忘记账号密码的项目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首页选择“忘记密码”以重置密码(建议通过手机方式)。如有账号相关其他问题,请拨打申报系统页面下方400电话咨询:400-161-6289。
二、资助体系
2024年度省自科基金资助体系及支持方向详见《2024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第五部分。
2024年度可依托学校申报的项目类别有:
序号 | 项目类别 | 资助金额 |
1 |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 100万元/项 |
2 |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50万元/项 |
3 | 重点项目 | 50万元/项 |
4 |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20万元/项 |
5 | 面上项目 | 5万元/项 |
6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5万元/项 |
7 | 区域联合基金项目 | 衡阳5-50万元/项,其他市州5/10万元/项 |
8 | 部门(省药监局)联合基金项目 | 5-50万元/项 |
9 | 部门(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基金项目 | 5/10万元/项 |
10 | 部门(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基金项目 | 5/10万元/项 |
11 | 企业联合基金项目 | 5-50万元/项 |
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推荐单位请选择项目归口城市科学技术局;部门联合基金项目推荐单位请选择项目来源部门;企业联合基金项目在项目类别选择对应企业名称。
如:申报“区域(株洲市)联合基金项目”,推荐单位应选择“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各类项目申请经费数以申报系统可选择金额为准,其中区域(株洲市)联合基金项目申请经费数建议选5万元。
三、限项申请规定
1、毕业制
(1)申请人获得过省自科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申请人获得过省自科基金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非共识项目、小额资助项目)2次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
(3)申请人获得过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申请人获得过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5)申请人获得过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统筹人才计划项目
(1)根据中央及我省有关部门关于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获得过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获得过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不含青年类)、省科技领军人才(“拔尖”)、芙蓉学者、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及“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获得芙蓉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省科技领军人才(“拔尖”)、湖湘青年英才(“荷尖”)、芙蓉学者、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及“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1)主要参与者不再列入学生;
(2)申请人(含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即项目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作为申请人申请1项;
(3)原则上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主持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项(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
4、2022年度和2023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2024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应符合前文所述限项申请规定,且获资助后原则上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6、研究内容: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进行重复申请;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或以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申请人申请项目。上述所谓重复申请的范围,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科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基金项目、省科技创新计划其他项目等。
7、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的,同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四、申请者条件
2024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条件详见《2024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第六部分。
1、申请人年龄要求:
序号 | 项目类别 | 年龄要求(当年1月1日) |
1 |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 未满56周岁(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2 |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男性未满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2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3 |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男性未满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7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4 | 重点项目、面上项目、联合基金项目 | 未满58周岁(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2、中级及以下职称非博士项目申报人员不再需要提供专家推荐函。
3、年工作时间要求: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申请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6个月,即申请书“人员信息表”中项目申请人“每年工作时间(月)”应大于6。
4、合作单位: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超过3个)。项目申请人需在申请书“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处准确填报合作单位名称。
五、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代码必须选择到最后一级(4位数字)。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
2、起止年限:本次申报所有项目研究期限均为3年,即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请在申请书正文中“年度研究计划”部分与之对应。
3、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为个人申报,不需要列出参与者。其他类别项目参与人,项目申请人需在申报系统下载《主要参与者简历模板》(附件4,请勿使用之前的模板),按要求填写并上传。
4、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和学术奖励数目为10项以内。
5、考核指标:“项目考核指标”表中填报的数据,需要和“项目目标”表中对应内容保持一致;“项目目标”中相关内容需要和“申请书正文”中对应内容保持一致。
6、2024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所有项目类型继续实行“经费包干+负面清单”制,项目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7、申请书正文请在申报系统下载对应类别项目模板填写并上传,请勿使用之前的模板。
8、联合申报协议
(1)申报区域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项目归口城市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报必须与合作研究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模板见《关于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学校为牵头单位)》(附件5)。合作协议中合作单位分配的资金可为0%;若有资金分配,项目立项后,须按比例拨付,且被拨付资金的合作单位须建立单独台账,专款专用;
(2)若学校老师参与依托外单位申报的省自科基金项目,请签订《关于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学校为合作单位)》(附件6);
(3)合作协议须双方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4)合作协议盖校章流程参见:
科研合同签订:http://kjc.hut.edu.cn/info/1082/2805.htm
9、项目申请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上传申报系统。
10、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的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11、科研诚信要求详见《2024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第七部分。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须签署纸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公正性承诺书》(附件7),扫描上传系统后方可提交,不得代签字。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参与者相关信息须与系统填报的数据一致。
12、无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人请根据所申报项目类别下载《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公正性承诺书(湖南工业大学)》(附件8、附件9)后自行上传申报系统;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人,请联系项目科获取已加盖学校公章的《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公正性承诺书》,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签署日期后,扫描上传系统。
13、按照《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2024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
(3)其他不符合申请规定的。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以及其他违规申请都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六、时间节点
1、请各二级学院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本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并于11月9日17:00前完成对本学院项目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提交学院盖章、学院院长/主管科研副院长签字的《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汇总表》(附件10)纸质档到项目科,电子档发送至联系邮箱。
2、请项目申请人于11月14日17:00前,在申报系统完成项目申请书及附件的提交。逾期未提交的项目,学校将不予推荐。
3、科学技术处对按期提交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与形式审查,并按照学院提交的《申请汇总表》进行项目推荐工作。
科学技术处联 系 人:罗学明 兰 莉
联系电话:22183437 22183017
联系邮箱:42835673@qq.com
附件1: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26号)
附件2:2024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4:主要参与者简历模板
附件5:关于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学校为牵头单位)
附件6:关于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学校为合作单位)
附件7: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公正性承诺书
附件8: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公正性承诺书(湖南工业大学,面上项目:无合作单位)
附件9: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公正性承诺书(湖南工业大学,青年类项目)
附件10: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