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项目申请人: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和《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26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及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通知、《202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指南》)、《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联合基金申报指南》)等文件。现就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请项目申请人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科技云平台”(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按照通知和指南要求填报项目申请书及提交相关附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学科归口到二级学院进行申报。
申报系统网址:http://hnkjy.kjt.hunan.gov.cn/main/#/login
登录科技云可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技云首页“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新增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年度请选择“2025”,如下图所示:
二、资助体系
1、2025年度省自科基金资助体系及支持方向详见《申报指南》第五部分,各类项目申请经费数以申报系统可选择金额为准。
2025年度可依托学校申报的项目类别有:
序号 | 项目类别 | 资助金额 |
1 |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 100万元/项 |
2 |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50万元/项 |
3 | 重点项目 | 50万元/项 |
4 |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20万元/项 |
5 | 面上项目 | 5万元/项 |
6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5万元/项 |
7 | 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 | 5万元/项 |
8 | 区域联合基金项目 | 株洲5万元/项,其他市州5/10/20万元/项 |
9 | 部门(行业)联合基金项目(省药监局) | 5/10/20万元/项 |
10 | 部门(行业)联合基金项目(省市场监管局) | 5万元/项 |
11 | 部门(行业)联合基金项目(省自然资源厅) | 5/10万元/项 |
12 | 部门(行业)联合基金项目(省气象局) | 5/10/50万元/项 |
13 | 部门(行业)联合基金项目(省地质研究院) | 50万元/项 |
14 | 高校联合基金项目(南华大学) | 5/10/50万元 |
15 | 高校联合基金项目(湖南中医药大学) | 5/10/50万元 |
16 | 企业联合基金项目 | 5-50万元/项 |
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推荐单位请选择项目归口市州科学技术局;部门(行业)联合基金项目推荐单位请选择项目来源部门;高校联合基金项目推荐单位请选择项目来源高校;企业联合基金项目推荐单位请选择对应企业名称。
2、“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面向学习成绩优异的2023级大学本科生,我校共10个推荐名额,相关通知请有意申报的学生指导老师联系科学技术处获取。
三、限项申请规定
1、毕业制
(1)申请人获得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青年基金;
(2)获得过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非共识项目、小额资助项目)3次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
(3)获得过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不得再申请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
(4)获得过省重点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
(5)获得过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不得再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
(6)获得过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统筹人才计划项目
(1)根据中央及我省有关部门关于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获得过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获得过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不含青年类)、省科技领军人才(“拔尖”)、芙蓉学者、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及“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获得芙蓉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省科技领军人才(“拔尖”)、湖湘青年英才(“荷尖”)、芙蓉学者、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及“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1)原则上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主持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项(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作为申请人申请1项;
(3)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得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取消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不允许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变更依托单位的限制。
4、研究内容限项规定
(1)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进行重复申请;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或以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申请人申请项目。上述所谓重复申请的范围,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基金项目、省科技创新计划其他项目等。
(2)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的,同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四、申请者条件
2025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第六部分。
1、申请人年龄要求:
序号 | 项目类别 | 年龄要求 |
1 |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 未满58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医药领域博导年龄放款至60周岁(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2 |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男性未满42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3 |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男性未满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7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4 | 重点项目、面上项目、联合基金项目 | 未满58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5 | 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 | 2023级大学本科生 |
2、年工作时间要求: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申请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6个月,即申请书“人员信息表”中项目申请人“每年工作时间(月)”应大于6。
3、合作单位: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项目申请人需在申请书“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处准确填报合作单位名称等信息。
五、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撰写;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保密性负责。
2、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并上报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应当严格审核。
3、申请代码必须选择到最后一级(4位数字)。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
4、起止年限:申请书中项目开始日期为2025年1月1日,结束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申请书正文中“年度研究计划”部分与之对应。
5、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为个人申报,不需要列出参与人。其他类别项目参与人,项目申请人需在申报系统下载《主要参与者简历模板》(附件4,请勿使用之前的模板),按要求填写并上传。参与的学生仅在人数汇总表中体现,不列入参与人员列表,无需上传简历。
6、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和学术奖励数目为10项以内。
7、考核指标:“项目考核指标”表中填报的数据,需要和“项目目标”表中对应内容保持一致;“项目目标”中相关内容需要和“申请书正文”中对应内容保持一致。
8、2025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所有项目类型继续实行“经费包干+负面清单”制,项目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9、申请书正文请在申报系统下载对应类别项目模板填写并上传,请勿使用之前的模板。
10、联合申报协议
(1)申报区域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项目归口城市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报必须与合作研究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需上传申报系统。
(2)合作协议模板见《关于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学校为牵头单位)》(附件5)。合作协议中合作单位分配的资金可为0%;若有资金分配,项目立项后,须按比例拨付,且被拨付资金的合作单位须建立单独台账,专款专用;
(3)若学校老师参与依托外单位申报的省自科基金项目,请签订《关于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学校为合作单位)》(附件6);
(4)合作协议须双方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5)合作协议盖校章流程参见:
科研合同签订:http://kjc.hut.edu.cn/info/1082/2805.htm
11、项目申请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上传申报系统。
12、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的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13、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详见《申报指南》第七部分。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须签署纸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公正性承诺书》(附件7),扫描上传系统后方可提交,不得代签字。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参与者相关信息须与系统填报的数据一致。
14、《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公正性承诺书》学校作为项目依托单位已统一上传系统,项目负责人无需上传。
15、按照《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申报指南》、《联合基金申报指南》要求的;
(3)其他不符合申请规定的。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以及其他违规申请都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六、时间节点
1、请各二级学院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本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并于9月6日17:00前完成对本学院项目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提交学院盖章、学院院长/主管科研副院长签字的《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10)纸质档到项目科,电子档发送至联系邮箱。
2、请项目申请人于9月23日11:00前,在申报系统完成项目申请书及附件的提交。逾期未提交的项目,学校将不予推荐。
3、科学技术处对按期提交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与形式审查,并按照学院提交的《申请汇总表》进行项目推荐工作。
科学技术处联 系 人:罗学明 兰 莉
联系电话:22183437 22183017
联系邮箱:luoxueming@hut.edu.cn
附件1: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26号)
附件2:202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4:主要参与者简历模板
附件5:关于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学校为牵头单位)
附件6:关于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学校为合作单位)
附件7: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公正性承诺书
附件10: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