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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5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团队)项目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5-07-22  作者:  资料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科技创新人才,推动株洲市“创新成果转化年”系列措施深入实施,形成高质量发展合力,根据《关于建设人才集聚高地加快培育制造名城的实施意见》(株发〔20252号)和《株洲市实施“七大攻坚”总体方案》(株政办发〔20251号)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团队)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未来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聚焦“3+3+2”现代化产业体系及JMRH、公共服务等领域,注重项目落地、成果转化和实际贡献,大力支持具有较强科研和技术创新能力、拥有省级以上科研成果,业绩贡献明显,具备领军潜力的创新创业精英人才(含青年科技之星)和企业创新团队。

    二、申报类别及条件

      2025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团队)项目分为创新类精英人才、创业类精英人才、企业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之星四个类别(每个类别评选10名)。申报人应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并已在株全职工作。

      (一)创新类精英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方向属于我市“3+3+2”现代化产业体系,一般具有博士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11日以后出生)。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主持、参与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并实现产业化,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4.依托单位具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为株洲市做出较大经济贡献。

      5.未获得过本项目及类似人才支持计划或项目资助。

      (二)创业类精英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领办者,持股比例不低于15%,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企业在株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在2年以上(202311日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健康的财务状况,其成长性和创新能力较突出。创办5年以上的(202011日前注册)企业,最近2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400万元。创办不满5年的企业,最近2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200万元。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创业项目符合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或JMRH或乡村振兴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突出地位。

      4.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新能力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属于已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或上一年度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在5%以上。

      5.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上或提供就业岗位20个以上。

      6.属于乡村振兴领域的申报对象(企业利润及税收方面适当放宽),其申报人本人必须为企业的创办人兼法人,创办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相关的创业项目带动致富能力强。

      7.未获得过本项目及类似人才支持计划或项目资助。

      (三)企业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方向属于科技前沿、颠覆性技术,与我市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民生保障紧密相关的科研领域。

      2.建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或承担过部省重大科研项目,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3.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财务状况良好。

      4.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且核心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备创新类精英人才的其他条件。

      5.负责人最低学历为全日制硕士以上,且所学专业与研究领域一致或关联度高,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11日以后出生)。

      6.未获得过本项目及类似人才支持计划或项目资助。

      (四)青年科技之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扎根我市“3+3+2”现代化产业体系科研和生产一线,其所在专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同行高度认可。

      2.与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1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711日以后出生)。

      3.科研领域申报对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全职博士)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技能领域申报对象应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技师资格证书。

      4.近五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排前三位):

      (1)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

      (2)主持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以上;

      (3)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项以上;

      (4)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或其他方面有特殊贡献。

      5.依托单位具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为株洲市做出一定经济社会贡献。

      6.民营企业中特别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7.未获得过本项目及类似人才支持计划或项目资助。

      三、申报推荐

      (一)申报方式

      申报人在株洲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zhuzhou.gov.cn)下载《2025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团队)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025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团队)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申报推荐要求

    1.同一法人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青年科技之星同一法人单位申报不超过1名,每位在株院士可以跨领域推荐1名青年科技之星,3名同研究领域的株洲市B类高层次人才可以联名推荐1名青年科技之星,每位推荐人每年只可推荐一次,院士专家举荐对象不占法人单位总推荐名额。

    2.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确保佐证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推荐单位应强化主动服务,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密,需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三)申报推荐渠道

      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所属企业申报,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会同县市区委组织部汇总,联合向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推荐申报。市直有关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中央及省属企事业单位申报,经本单位审核汇总后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

      四、扶持政策

      (一)创新类精英人才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创业类精英人才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企业创新团队给予30万元扶持资金,青年科技之星给予个人10万元创新扶持资金,各项扶持资金分两年等额拨付,从市人才发展专项经费中列支。扶持资金由入选人才主导使用,主要用于项目科研、团队建设、人员绩效、学术交流和学习培训等方面。除青年科技之星外,人员绩效部分不超过扶持资金总额的30%

      (二)入选的创新类精英人才、创业类精英人才、企业创新团队负责人、青年科技之星,可参评株洲市D类高层次人才并享受配套服务。对入选人才,科技、发改、工信等部门可优先安排项目。

      五、项目受理

      1.受理时间: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 820 日前向株洲市科技局提交以下材料:《2025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团队)项目申报表》含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附件需包含符合申报条件的所有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的纸质推荐函和《2025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团队)项目申报汇总表》原件各一份,推荐函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稿(wordpdf版)必须发送至邮箱zzskjjwzk@163.com 。以上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地点:市科技局南楼602

      3.申报咨询: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办,电话:0731-28687667


      附件:

      1.2025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申报表

      2.2025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申报汇总表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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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类项目学校可推荐2项(含创新类精英人才和青年科技之星),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5年8月11日9:00-11:00,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准备纸质申报表(含附件)一式一份提交到科学技术处项目科(崇德楼428室)、申报表及申报汇总表电子档请于2025年8月11日11:00前发送至:ivy@hut.edu.cn。

    学校将按上述时间节点确定参加评审项目名单,请各位项目申请人留意。


    联 系 人:兰莉

    联系电话:2218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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