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项目申请人: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及相关文件(附件1-4)精神,现就学校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举措
2026年度省自科基金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优化人才项目名称,加大培养国家级人才力度,实施青年A类项目延续滚动资助,支持高校毕业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深入实施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持续加强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不断扩大联合基金规模。详见《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3)第一部分。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资助体系及申报条件
2026年度省自科基金资助体系及各项目类别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第五、第六部分。请特别留意:
1.新增青年D类项目(大学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启航项目)
此类项目要求申请人应是毕业3年以内(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须与用人单位签署支持期内留湘协议。意向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须签订全职入职工作协议。
2.首次设置科创平台联合基金(天隼实验室联合基金项目)
支持围绕先进制导与控制技术领域突出共性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充分发挥实验室与地方科技资源的协同优势,推动湖南省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与领域前沿技术研究。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3.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扩大实施范围
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采取“以学生独立主持研究工作为主,导师提供指导咨询为辅”的模式,支持优秀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自科基金项目。
本项目实施期为2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期内申请人应在校正常就读,否则不能申请。依托单位为省内14所本科大学。本项目采取推荐制,由各高校限额推荐,具体推荐要求另行通知。
(二)限项要求及申请人条件
限项要求及申请人条件详见《申报指南》第二、第六部分。请特别留意:
1.主持省自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26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
2.原则上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主持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项(有面上项目、青年C类项目、联合基金一般层次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青年A类项目、青年B类项目)。
3.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作为申请人申请1项。
4.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的科技人员有特殊规定。
5.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的,同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三)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
1.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报须与合作研究单位签订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需上传申报系统。
2.申报区域联合基金项目需与项目归口城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协议,所需协议类型及具体要求以《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4)为准。
3.2026年度区域(株洲市)联合基金要求协议(合同)中须明确研究内容、项目进程、预期目标、投入配套研究经费、责权利等具体内容。
4.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模板见《关于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学校为牵头单位)》(可根据上述要求在协议第二条中增加相关内容,附件5)。协议中合作单位分配的资金可为0%;若有资金分配,项目立项后,须按比例拨付,且被拨付资金的合作单位须建立单独台账,专款专用。
5.若学校老师参与依托外单位申报的省自科基金项目,请签订《关于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学校为合作单位)》(附件6)。
6.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学校盖章请在学校OA系统中申请“行政章合同”,承办部门选择“科学技术处”,合同用途选择“申报省级自科基金”。审批完成后可联系党政办值班人员加盖学校公章及校长私章。
(四)申请书填报
1.更新系统中个人信息
登陆“湖南科技云平台”后,选择“系统设置/个人信息维护”进行更新,请务必选择所在“部门或院系”,行政人员可根据专业归口进行选择。
2.基本信息
(1)学科代码须选择到最后一级(4位数字)。
(2)如选择一级申请代码H01-H37下的二级申请代码,须选择是否属于“临床医生”,如是须并上传本人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
(3)所属园区请选择“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推荐单位:区域联合基金项目请选择项目归口市州科学技术局;部门(行业)联合基金项目请选择项目来源部门;高校联合基金项目请选择项目来源高校;企业联合基金项目请选择对应企业名称。
(5)经费拨付单位:区域联合基金请选择对应市州/市本级;其他联合基金请选择“省直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3.单位信息
(1)依托单位联系人信息请做如下修改:
电子邮箱:42835673@qq.com
电话:0731-22183437
手机:13786378589
(2)参与者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请准确填写合作研究单位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4.人员信息
(1)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须出具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承诺函原件扫描后上传到申报系统。
(2)青年A类、B类、C类、D类和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为个人申报,不需要列出参与者。
(3)参与的学生仅在人数汇总表中体现,不列入参与人员列表,无需上传简历。
(4)参与人员简历请在系统下载最新模板(附件7)。
(5)申请人及参与者在填写论文、专利和奖励等研究成果时,应当严格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署名,准确真实标注。
(6)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和学术奖励数目为10项以内。
5.研究成果
(1)填报近5年来已发表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论著目录和获得学术奖励情况。
(2)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和专著合计5项以内,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合计10项以内。
6.考核指标
(1)填报内容请与申请书正文中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2)“项目考核指标”为项目评审、评估、验收的重要依据,在获得立项后将直接同步至任务书中对应内容,不得修改,请慎重填写。
7.正文
(1)请在系统下载最新模板填写。
(2)模板中如出现“四、个人简历”部分内容,请删除。
8.附件清单
(1)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须签署纸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公正性承诺书》(附件8)并扫描后按要求上传,不得代签字。承诺书中项目名称与项目类别请与申请书中保持一致。
(2)涉及人的研究、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研究,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学校出具的伦理审批件,原件扫描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到附件。
(3)如需伦理审查请联系彭杲老师办理(13973332642)。
三、时间节点及要求
(一)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请项目申请人于9月5日17:00前,在系统完成项目申请书及附件的提交。
(二)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7日17:00前完成对本学院项目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系统中项目形式审查并推荐,提交学院盖章、学院院长/主管科研副院长签字的《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9)纸质档到项目科,电子档发送至联系邮箱。
(三)科学技术处对提交的项目进行复审,按照学院提交的《申请汇总表》进行推荐。
科学技术处联 系 人:罗学明 兰 莉
联系电话:22183437 22183017
联系邮箱:ivy@hut.edu.cn
附件1:《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26号)
附件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2]208号)
附件3: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4: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5:关于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学校为牵头单位)
附件6:关于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学校为合作单位)
附件7:主要参与者简历模板
附件8: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公正性承诺书
附件9: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5年8月23日